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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判决已递交上诉状
本报记者 肖执缨
原以为“高峰私生子案”会以“高峰付给王纳文母子18万元,每月支付1000元”的一审判决结果画上句号,王纳文也多次表示“不会再对高峰不依不饶,不再上诉”,但2004年12月30日下午6时,王纳文委托两位代理律师将上诉状递交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表示不服一审判决,正式提起上诉。
王纳文的代理律师之一赵进荣表示,他们对于判决结果并不是质疑,只是认为该判决并没有完全体现出《婚姻法》的精髓。在与王纳文进行沟通后,双方取得了“认定法律事实、适用法律有错”的共识,认为只有上诉才能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高峰的律师赵书妍透露,她已经在前日上午拿到了法院送达的上诉书副本。上诉内容中,王纳文的索赔项目没有变化,还是生活费和教育费,但索赔数额由原来的69万多元降为45万多元,主要是将原来提出的46.8万元住房费降低为23.4万元。对于王纳文的上诉,赵书妍说:“他们可能觉得钱少了吧。上诉是他们的权利。一审判决后,她(王纳文)说不会上诉,我们当时就持怀疑态度,他们现在上诉了,这是我们意料中的事。我们会积极应诉的。”
赵书妍还认为:“一审结果是法院通过调查取证做出的公正判决。事实上,目前沈阳的人均消费水平只有每月500元左右,法院也考虑到高峰曾经是著名的足球运动员,酌情提高到1000元,这已经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的利益了。大家可能都觉得18万元对于高峰来说太少了,但对一个孩子的抚育费来说已经足够了!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应当共同承担抚养费,那这个孩子每个月的抚养费应该是2000元———而沈阳市的年人均收入只有2万元左右。高峰有很高的收入,这是过去的事,而对孩子的抚养是今后的事。”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王纳文(资料图片)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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