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在这次足代会期间,有关改革意见讨论和修改中国足协章程的部分,都对加强地方足协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这方面做了重要的改革。然而,当中国足协将很多权力,甚至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组建俱乐部的权力准备交给地方足协的时候,得来的却是来自各方的消极意见,当中既有来自俱乐部的强烈反对,也有地方足协的推脱。
在足代会表决通过的中国足协章程修订稿当中,对地方会员协会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分别由原来的六项和五项增加到现在的十一项和十二项。其中包括享有批评建议权等一些比较虚的权利和义务,关于这些,与会代表并没有提出什么异议。但在交由代表们讨论的改革意见当中,给地方足协下放的权力却有一条让人意外:“允许有条件的地方足协按照中超中甲俱乐部标准规定,以契约、控股、联办等多种形式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这一下子让俱乐部代表感到颇为愤慨,而地方足协的负责人们对这个权力的看法却是“烫手的山芋———谁也不敢要”。
一位中超俱乐部总经理表示:“大家不是都已经形成了管办分离的共识么?地方足协既然作为管理者,又让他们组建职业俱乐部,这还是什么管办分离?分明是倒退,分明是自我矛盾!所以,在大家讨论的时候,各俱乐部的代表意见特别大,我估计这一条最后应该被否了。”而一位来自地方足协的秘书长则告诉记者:“以前是中国足协不重视地方足协,地方足协根本没有什么权力,现在又一下过头了!现在不要说大家同意不同意,从地方足协的实际情况来说,不要说自己组建职业俱乐部,就是参与当地俱乐部的管理对我们来说都不是容易的事,我们没有经验,也没有精力和实力来履行这个权力。”
从下放权力给地方足协这个动议来看,中国足协的目的也很明确,是希望更好地拉拢地方足协,然而,放权一下子放过了,足协倒落了一个里外不是人。《北京娱乐信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