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做广告因何故遭禁?我从《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的名字中找到了答案:职业道德。言下之意,主持人做广告大概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这不禁让人有些纳闷,主持人做广告怎么就一定违背职业道德了呢?
但凡主持人,做广告就只是“业余”行为,属于工作之外的生活范畴。只要不影响工作,不损害工作单位的利益,且工作单位也并不反对,那么,主持人做广告应该就并无不
可。所谓“职业道德”管辖的范围是否也应到此为止呢?当然,如果说主持人做的广告有问题,或者违背社会道德,或者低级趣味,或者伤害民族感情,那是该管,但那也应该是广告部门的事。
李敖早就说过,“中国人脑袋里有许多特色,其中之一就是‘道德迷’”。所谓“道德迷”,也就是“泛道德主义”,意即什么事情都要道德一下,该道德的固然道德,谈不上道德的也照道德不误。例如“玉”有什么道德不道德?可是中国人说“玉石之美有五德”;“鸡”有什么道德不道德?可是中国人说“鸡有五德”;“天地”有什么道德不道德?可是中国人说“天地不仁”或“天地大德”……在我看来,说主持人做广告违背职业道德,同样也有“泛道德主义”的嫌疑。
做广告的不等于低级———只有观众喜欢的知名度大者,才会有广告主愿意出钱;同理,不做广告也不等于高级———没准心里面想做广告想得要命,只是苦于没有人请罢了。套用一句老话来说:主持人做广告,宜“疏”不宜“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