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瑟的风夹着淅沥的雨轻轻拍打窗沿,又是一个没有月亮也没有人的中秋。
我坐在地上整理一堆唱片,一会儿把唱片排成一个“一”字,一会儿又排成一个“八”字。我不停地在光驱里换各种不同风格的唱片放。整理到哪类,就放张喜欢的。我的思路飞快地纠结和旋转,身体被曝露:用眼和烛光记住的华丽摇滚,用心和流浪记住的民谣,用肾上腺和抛却单纯记住的重金属,用泪水和初恋记住的古典,用手指和脚趾记住的电子……
发呆的时候,Coldplay的这一张《脑充血》几乎是从半空中横飞出来的,猫猫跳上电脑,狠狠一脚把这张唱片从主机箱上踢了下来,砸在我的手臂上。
放一下。
轻轻抱住猫猫,抚摩它小小的头和白色滑滑的长毛。Coldplay,这四个用“Trouble”和“Yellow”纠缠了我大半年的男人,终于又悄悄开始触动起我半湿的发丝。2002,这大半年,我又是用什么记住的呢?我想是……肌肤。
是的,Coldplay的音乐是用肌肤去听的。
我可以用我的肌肤轻而易举地把Coldplay从一万张英式唱片里分辨出来。主唱Chris Martin的声音就像奢侈而透明的真丝床单,把我整个包裹起来,那么轻盈、敏感、纤细,可以紧贴着呼吸;Jon Buckland的吉他自然自在地游走在Radiohead和Jeff Buckley之间,英式乐队固有的撕扯女人神经的慌乱和扭曲荡然无存;Will Champion的鼓声如此干净剔透,他简直不是在敲鼓,而是在用手拨弄心跳;Guy Berryman的贝司轻轻贴着吉他和鼓,不动声色地引领着每首歌的走向,时而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个乐队歌曲的旋律动听得惊人,让你觉得自己是赤足在蓝色的天鹅绒上跳冷冷的舞,等着某个不归的人。似水般,好听啊——多么简单的让人动心的理由。
这张专辑的创作并不见过多的压力,乐队没有和这个年代其他的新乐队一样,在第一张专辑成功后就急忙改变歌路,加一点流行讨巧的风格,而是牢牢把握住了自己旋律性强的特长,在招惹女人的同时几乎留住了所有男性歌迷的心。要说和第一张专辑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音乐更偏向美式一些,变化更多。
我一想到他们的那首“Yellow”被郑钧翻唱成了“流星”就伤心得不得了,简直要发出如罗拉那样的尖叫——那不是因为我讨厌流星,而是因为我无法忍受肌肤被灼伤的感觉。
Coldplay的情歌陪了我大半年。现在,我在他们音乐的包裹里觉得很安全。我知道我终于可以不必在好不容易的感性后被强迫着理性起来。而音乐的魅力,绝不是烟酒的麻醉可以替代的。
缠绵悱恻的歌词,空空荡荡的屋子。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贝贝卟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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