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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娟告《南方周末》案开庭 庭审当天并无结果(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12:19  南方日报
杨丽娟告《南方周末》案开庭庭审当天并无结果(2)

杨丽娟昨日手捧材料走出法庭,跟媒体记者表示“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判决”后迅速离开。 严明 高笑 摄

  先回兰州,还要状告刘德华

  昨天下午的庭审从3点进行到近5点,对于最后没有宣判结果,杨丽娟很平静,表示要回家去等下次开庭,因为住在广州的费用太高,“我住得起吗?”

  她手拿几本跟名誉侵权有关的法律书籍先行下楼,母亲拄着拐杖跟随其后。杨母表示,接下来会状告刘德华,理由同样是侵犯了名誉权。“他通过经纪人回应(追星事件),还开新闻发布会,让我们压力很大,在外面别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们,我们受到很大的伤害。”她接着说:“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没有杀人放火,只是孩子的一个梦想而已,他不能这样对我们。”杨母认为刘德华应该为给女儿带来的伤害负责。“我也没有其他要求,就是要让他在全国媒体面前给我们赔礼道歉。”对于打完官司之后的生活,母女俩没有具体的打算,“没考虑将来的事,我们本来也有很幸福的家庭。你看,我孩子现在都成那样了,这(打官司)是最重要的。”

  对话杨丽娟

  记者:现在生活还好吗?

  杨丽娟:不太好,压力太大。

  记者:来自于哪些方面呢?

  杨丽娟:你们都有脑子啊,我过去一年发生的事你们不知道吗?

  记者:可能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都会选择淡出公众视野,不想再次成为一个焦点……

  杨丽娟:你这种提问的方式我无法接受。

  记者:抱歉,只是想知道你的动机是什么,因为有人会认为这是不是一种炒作?

  杨丽娟:他们这是侵权,对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就要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记者:你们这样奔波,人力、财力的耗费都很大。

  杨丽娟:那是因为你们根本没有站在我的角度去想。我不想再说什么了,有了结果再说,下午再见。

  记者:那你保重!

  杨丽娟:希望你是真心祝福我。

  记者:其实你今天状态好像还不错。

  杨丽娟:(笑)那不然怎么办,我倒下了谁管我?

  记者:下次还会亲自出庭吗?

  杨丽娟:不一定,我现在身体不好,经济因素也是一方面,但我会尽量争取亲自出庭。

  事件回放

  曾因追星而被外界广泛关注的刘德华粉丝杨丽娟,日前通过律师状告《南方周末》侵权。据悉,《南方周末》于2007年4月12日刊载了一篇关于杨丽娟的文章,题为《你不会懂得我伤悲》。杨丽娟母女觉得文章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同时索赔30万。

  杨丽娟针对《南方周末》的起诉状一共有3份,其中一份原告为母亲陶菊英,另外两份的原告则是杨丽娟本人。陶菊英起诉的原因是,《你不会懂得我伤悲》严重侵害了她的隐私权、名誉权,使她感觉到了社会给予她的彻底的寒冷和战栗。杨丽娟则认为,在同一篇文章中,《南方周末》没把她当作一个活着的、有感情、有血也有肉的人对待,严重侵害了她的精神安全、精神健康、精神完整的权利,而且也根本不关心其已经去世的父亲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这起名誉权案于昨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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