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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版权: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17:19 中青在线—青年时讯
其实,相关音乐搜索引擎成为被告早已不是新闻,但搜索引擎们却仍旧认为音乐的免费是大势所趋,今年年初李彦宏就在百度2007年全年财报的电话会议上表明了自己对广告支持的免费音乐下载模式的极大信心和兴趣。而几乎与此同时,谷歌低调地在中国启动了免费音乐下载业务。 屈景明也表示,其实对音乐版权造成侵害的搜索引擎不止百度一家,但他同时指出,“目前看百度是最大的,我们只能擒贼先擒王。我们的目标是:维护正版数字音乐(blog)的和谐、健康发展。” 但此次百度成为被告,一个新的突出点就是对百度一直声称的只是提供链接提出了质疑。源泉公司表示,作为一个中立的技术搜索引擎,音乐搜索的主要结果应该来自音乐和综合类网站以及BBS、博客等互动类网站,但是他们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用600多首歌曲在百度上定期搜索发现,大量的搜索结果另有出处。在源泉的搜索监测中,经常出现一个域名为www.zpeb.net的网站,其曲库量大约在前30名左右。按照正常推断,这一定是一个音乐类网站,事实上它却是某石油勘探局的网站。而且,用户正常登录这个网站,是无法找到任何音乐内容的。除此之外,源泉还发现“YY系列”(例如:www.yyttt.com)的网站,这个系列中的域名都是以一个英文字母加一个阿拉伯数字加字母“YY”组成的,这些网站无法访问,但百度却能经常“搜索”到它们服务器中存储的音乐内容。 由此,源泉公司认为:百度MP3搜索不是一个单纯的搜索行为,而是经过了大量复杂的技术处理和人工编辑。于是更有人据此怀疑,MP3搜索到的这些盗版音乐根本就是百度自己提供的。 互咬还是共生? 一边是不断地成为被告,一边是继续搜索引擎服务,海水与火焰的交织其实仍旧脱离不了利益的争夺。根据百度自己的财报显示,2005年第四季度其净利润约为300万美元,而到2007年第四季度,这个数字已飞升至3010万美元。根据2007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调查报告显示,百度正是凭借它的音乐服务,实现了超过70%%的搜索市场份额。而根据CNNIC第21次互联网调查报告,音乐服务以86.6%的使用率,成为中国网民使用最普遍的互联网应用。若不是提供了大量电影资源的下载和在线观看,迅雷也很难覆盖用户近1.45亿。 如此巨大的流量,自然蕴含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对于互联网而言,流量为王。但是,这也蕴含着巨大的对传统模式的破坏力。有业内人士表示,如今的版权官司数量在直线上升。而诉讼胜诉数量则是直线下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现有的版权保护模式会崩盘。与其天天打击盗版,不如正面面对新技术出现的产业矛盾,寻求共生之道。(文/加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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