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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数字电视有问题 政府岂能当鸵鸟(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30日11:13 金羊网-新快报
咱们先不说插播的一些垃圾广告为什么不见有关部门来查处,实际上,插播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是付费看了你们所提供的这个节目的,那么我就有权利要求你们提供的这个节目必须保持完整性,即使是香港的广告,另外一个就是公众的知情权问题。 当然,老百姓可以去告,问题是能不能告得赢?我想不大可能。 信力建:广州数字电视运营的服务状况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权利,剥夺了他们的选择权,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更高质量的服务。插播广告只是一个方面的内容。 当前更值得探讨和关注的是,在广州数字电视一类问题上,社会公众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保护? 我以为,人大要介入。人大本是地方最高权力机关,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甚至受到了欺侮,代表们理当及时站出来说话,而且不是仅仅文质彬彬地写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送交有关部门,再等候一纸冠冕堂皇的书面答复,要大声疾呼,仗义执言,提出质询,通过相关决议,或者成立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等等法律规定的更为有力的方式,以利保障人民的利益,并确保人大的监督收到实效。 猖狂只是特殊利益集团的缩影 新快报:有论者认为,广州数字电视是因为独大垄断,所以才会如此猖狂。 朱永平:现在,从表面上看,我们是“一城两网”,好像它们之间有竞争,不是独家生意,还不能简单地说就是垄断。但是,实际上呢,这个所谓的“两网”老百姓是没有选择权的。 我们现在搞“划片”,比如我住的地方就属于省网。但是,实际上,为什么这个区就属于省网,那个区属于市网,我们是不清楚的。“划片”的依据是什么?这两个网之间是怎么协调、怎么竞争?我们也是一无所知,一笔糊涂账。 因此,表面上是有竞争,实际上通过“划片”变成独大、垄断。 李公明:有关方面的表现当然是“猖狂”的,别的不说,光是总结出来的九宗“罪”,就可见广州数字电视营运商在推行数字电视过程中的经营手法在不顾公众舆论呼声、忽视用户群体多方面利益等问题上的确是很“猖狂”的。 有用户反映,营运商的这种独大垄断的心态甚至在某些上门安装机顶盒的工作人员身上也有明显表现,比如在回答用户的一些疑问的时候很不耐烦,很有一种官商的做派。 事实上,在许多涉及社会公共事务的问题上,一旦有了利益垄断的前提,相关特殊利益集团的言行就很容易变得很猖狂,其特征首先就是不容置疑的威权做派和逐步剥夺选择的行为方式。我认为有线电视营运商的“猖狂”只是各类特殊利益集团的“猖狂”的一种缩影,“猖狂”作为一个负面语汇是很贴切的。 权力意志压倒公众舆论酿困境 新快报:也就是说,有关部门事实上对于许多本应向公众公开的事情都没有公开,这样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 朱永平:没错。我想,推广数字电视必须做到:追求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否则这事情就很可能是好事变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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