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公司釜底抽薪 百度音乐搜索版权拉锯战升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09:23  21世纪经济报道

  激烈竞争之下往来甚少的音乐行业,终因共同利益站到了一起。

  6月3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MCSC,以下简称“音著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CAVCA)和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联合国内外唱片公司与音乐出版公司发布联合声明称,各大企业、广告主应用实际行动表达对版权的尊重,抵制百度侵权盗版行为。

  这也意味着始发于今年2月的百度版权索赔拉锯战进入新阶段。

  此前,音著协曾通过诉讼方式要求百度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06万余元,数字音乐版权交易平台源泉也曾发出律师函。不过,因“百度回应低调以及法庭动作的缓慢”,知情人士透露,众版权追索方遂改变战术,希冀通过截留百度广告商方式“釜底抽薪”。

  音乐版权利益各方似乎正在寻求市场方式解决问题。“源泉也已向北京法院提起诉讼。”5月31日,源泉董事长兼CEO吴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上述音乐行业联盟还将联名将系列盗版严重的网络IP地址(包含百度链接)送至版权局,以通过行政力量对之进行惩治。

  由于音乐搜索占百度较高流量,作为被“擒贼先擒王”的百度如果败出拉锯战,除相关经济赔偿外,其流量和竞争优势也将受到影响。6月3日晚,百度做出“高度关注”的回应。不过,这则简短声明未让版权方满意。

  截流广告商

  “2005年,我们会员公司已将百度告上法庭。”6月4日,国际唱片业协会中国负责人郭彪告诉记者,虽在长达两年诉讼后,百度被判不负侵权责任,但现在已“时过境迁”。

  此前2005年9月,百度遭包括环球唱片公司、华纳唱片公司等海外七大唱片公司起诉,索赔金额167万元。

  “由于取证时间早于2006年5月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依据百度被控侵权发生时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百度未违反这一法律。”对于败诉原因,此前今年初新一轮百度版权索赔拉锯战伊始,源泉代理律师、七大唱片公司一审代理律师郭春飞曾向记者指出:“2006年7月1日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将使事情出现转机。”

  “实际上,我们、音著协和源泉一直在单独诉讼。”郭彪称,百度的海量盗版已伤害国内外全体音乐人,影响中国成为活跃数字音乐市场的前景,“此次我们希望通过携手努力,使所有权利人和整个音乐行业同仇敌忾”。

  这代表了6月3日联合声明名单中主角们的共同诉求。

  据记者了解,其它参与联合声明的公司还包括环球音乐出版公司、环球唱片公司、华纳音乐版权公司、华纳唱片公司、福茂唱片公司、福茂版权公司、太合麦田、百代音乐版权公司、Sony BMG唱片公司、种子音乐、竹书房和乐林文化等。

  该联合声明为国内外三大音乐协会首次联手,也是音乐著作权和邻接权(neighboring right,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指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首次联手。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唱片公司涉及音乐内容已包括80%以上的华语音乐内容及国际主流音乐绝大部分。

  “为避免涉嫌盗版者以所谓谈判等手段拖延时间,除非盗版行为被彻底纠正,盗版影响被彻底消除,各声明人均不会做出任何妥协。”各声明人称,其将视盗版者的回应,陆续采取进一步措施以尽快减小盗版对音乐行业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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