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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著协状告7家单位侵权 索要经济损失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1:51  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本网今日获悉,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分别以北京天王星娱乐有限公司、北京大海楼酒家有限责任公司歌厅、北京衡乐声煌饮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欢乐时光娱乐有限公司、北京华油陶然商贸中心、北京金宝来歌厅、北京麦霸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七家单位为被告,就交付著作权使用费提起诉讼。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此案。

  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诉称,其系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国权[2005]30号文)的我国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2008年,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与相关权利人签署了《著作权授权合同》,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以信托的方式获得了音乐电视作品《北京的金山上》、《真的用心良苦》、《涛声依旧》等大量作品的放映权、出租权、广播权、复制权。此后经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调查,发现北京天王星娱乐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在营业场所提供的点唱机中完整收录了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享有权利的音乐电视作品。

  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认为,北京天王星娱乐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作为KTV行业的经营者,经营方式是依靠向公众提供音像作品的娱乐来吸引消费获取盈利,故应向权利人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交付著作权使用费。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起诉要求北京天王星娱乐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立即停止侵权,删除侵权作品,分别赔偿其经济损失二十万元。

  据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的委托代理人表示,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还将陆续向二中院起诉大量KTV行业的公司及歌厅,该类纠纷涉及KTV行业的整体经营及相应收费管理。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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