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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之上》侵权《敖包相会》著作权人获赔2万

  本报讯 《敖包相会》起诉《月亮之上》盗用旋律一案,日前被北京市一中院改判。法院终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月亮之上》构成侵权,判决被告方赔偿《敖包相会》的著作权人经济损失2万元。

  《敖包相会》是色日玛的父亲在1952年为电影《草原上的人们》创作的歌曲。2006年4月,色日玛发现“凤凰传奇(听歌 blog)”的主打歌《月亮之上》有6小节与《敖包相会》前6小节相同,但使用并未经过许可,也没有为作者署名和支付报酬。色日玛将该CD的销售者、制作者、出版者和词曲作者何沐阳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20万元。经过一审和终审,最终法院认定, 《月亮之上》构成侵权,判决被告方赔偿《敖包相会》的著作权人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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