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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向广州KTV开罚单 近百商家成立维权小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6日09:40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周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早在去年就发出了催促广州K厅缴纳卡拉OK版权费的最后期限,随后,广州近百家K厅召开闭门会议成立“团购维权小组”。据此,两者展开了维持已久的“收费价格拉锯战”。

  但昨日从音集协广州联络站传来消息,已将“国会”等4家广州地区歌厅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删除侵权作品,并赔付每首歌曲两万元的罚款。“团购维权小组”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将边积极应诉,边争取谈价”。

  “删作品每首赔2万元”

  据透露,这是音集协在广州启动的首批民事诉讼,标志着广州的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首批向天河区、海珠区等地法院提起诉讼的歌厅包括“国会”等4家,每家涉及歌曲6~7首。权利人请求法院判令有侵权行为的K厅场所删除这些音乐作品,并作出每首歌曲2万元的赔偿,意在再次警示卡拉OK经营者的侵权盗版行为。

  “目前价格上谈不拢”

  据团购维权小组透露,目前“国会”已经收到法院传票。对于传票,包括“国会”在内的多家K厅表示,对此并不感到意外,“意料之中”,“但这种‘不缴纳就告你’的做法明显不合情理。作为卡拉OK企业艰难的经营者,将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愿意依法向著作权人支付卡拉OK音像版权使用费,我们不是不愿意缴纳,而是目前价格上谈不拢。此外,音集协应根据《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通过合法合理方式与经营者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并以书面形式订立许可使用合同。音集协还应根据《管理条例》规定,在以合理条件要求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拒绝。但音集协一直都没有坐下来和我们正面谈过!”

  “边应诉边讨价还价”

  目前,“团购维权小组”也已向市政府及文化局提交“紧急呼吁书”,海珠区文化局派出强大阵容,与广州天合公司及K厅代表召开“三方和谈”,力促事件的妥善解决。“这表示了我们要缴纳费用的诚意”。

  据介绍,音集协已经分别在9个省市,就20几家KTV侵权使用作品向有关版权部门进行了行政投诉,几乎全部立案;还对北京地区百家侵权KTV提起了民事诉讼,已经宣判的9个案子全部获得胜诉,法院对单个KTV的最高判赔额高达10万元。

  对此,团购维权小组认为,虽然音集协在多个省市获得胜诉,但“胜诉并不代表争议”,对此,广州K厅将采取“积极应诉”举动。此外,记者了解到,另一方面,团购维权小组将不放弃任何与音集协进行价格商讨及团购的可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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