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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迪生338-T”DVD点歌机中擅自使用了中国音著协拥有著作权的歌曲,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生产该DVD机的深圳市米奇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朝阳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停止销售侵权的光盘及歌本,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0元、合理费用3100元。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称,根据该协会与臧云飞、石顺义签订的音乐著作权合同,协会有权对歌曲《一二三四歌》行使著作权并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2007年11月23日,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音著协的代理人以528元的单价购得深圳市米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迪生338-T”DVD机两台,均内附“新卡拉OK王17500首最新流行金曲”及光盘。上述光盘中,均收录有石顺义作词、臧云飞作曲的《一二三四歌》。
法院认为,米奇公司在生产、销售“迪生338-T”DVD机时附赠含有涉案歌曲的光盘和歌本,但未举证证明征得了权利人或音著协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也未举证证明其附赠光盘和歌本的合法来源。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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