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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机送光盘被判侵犯著作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8日03:0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随DVD机赠送的音乐光盘含阎维文演唱的《一二三四歌》,迪声DVD机厂家深圳市米奇科技有限公司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起诉。近日,朝阳法院以侵犯著作权为由,一审判决米奇公司赔偿音著协损失4300元。

  中国音著协与《一二三四歌》的词曲作者臧云飞、石顺义签有音乐著作权合同,该协会可对侵犯歌曲《一二三四歌》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2007年11月,音著协在超市购买了2台米奇公司生产的“迪声338-T”DVD机,发现其中附有“新卡拉OK王17500首最新流行金曲歌本及光盘,收录了《一二三四歌》,且这款机器可以进行点歌。整个购买过程,音著协聘请公证人员见证。

  中国音著协认为迪声338-T点歌机擅自侵权使用《一二三四歌》,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米奇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这款点歌机,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庭审中,米奇公司表示,音著协所购买的这款机器是台普通的DVD,只不过“带有点歌功能”,且随机赠送的点歌光盘来源于其他音像公司,是赠送顾客供试机使用,米奇公司并没有盈利,故不存在侵权,不同意赔偿。

  由于不能证明使用涉案歌曲得到音著协的许可,且未支付任何报酬,法院认定米奇公司生产、销售“迪声338-T”DVD机时附赠光盘和歌本的行为侵权,据此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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