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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音乐就《我爱你,中国》歌曲版权发表声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5日16:57  新浪娱乐

  新浪娱乐讯 近日,A8音乐公司起诉安踏公司,指控安踏公司在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广告片盗用A8音乐拥有录音版权的歌曲《我爱你,中国》事宜,得到了媒体及各方的广泛关注。A8音乐今天下午委托新浪娱乐就歌曲《我爱你,中国》版权做出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我爱你,中国》为A8音乐集团旗下的北京创盟音乐文化公司发行的《怒放的生命》专辑中依法享有录音版权的歌曲,歌手汪峰当时为北京创盟旗下歌手。 安踏使用该曲作为其广告背景音乐,并未征得版权人同意及支付相关版权费用。通过司法鉴定,我们已掌握了充分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安踏公司在其品牌系列广告《加油中国》中作为背景音乐使用的《我爱你,中国》歌曲片段是采用的A8音乐享有录音版权的制品,并非汪峰日前向媒体谎称由其重新编曲并演唱的版本。

  目前,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A8音乐坚信法律最终会给社会公众一个公正的判决。

  A8音乐将会坚决维权,继续坚持音乐行业的良好行为规范与健康发展。

  A8音乐      

  2009年3月5日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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