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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首起KTV版权案昨日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09:41  长沙晚报
长沙市首起KTV版权案昨日开庭

“吼一嗓子,很娱乐很健康!”长沙“麦克热”方兴未艾。陈飞 摄

  一般来说,一个KTV至少有3万首歌,量贩式KTV的曲库量甚至超过6万首。对于KTV来讲,败诉就意味着巨额赔偿。昨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旗下签约会员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中音传播(深圳)有限公司分别将长沙国贸娱乐广场告上法庭,共索赔10多万元,原因是其未经授权,营业性播放卡拉OK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

  据了解,这是著作权人首次对我市未支付版权使用费的KTV提起民事诉讼。经过昨日一上午的庭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未作出判决,决定择日宣判。

  A原告

  你赚钱却侵了我们的权

  昨日开庭审理的实际上是两起案件。其中一起案件的原告是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音传播(深圳)有限公司是另一起案件的原告。被告则均为长沙国贸娱乐广场。

  两起案件的原告都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旗下签约会员。经授权,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了《远方》、《北欧神话》、《半糖主义》、《河滨公园》、《你太诚实》、《白色恋歌》等6部MTV音乐电视作品,中音传播(深圳)有限公司取得了《幻想爱》、《梦里花》、《欧若拉》、《样子》、《遗失的美好》、《隐形的翅膀》等6部MTV音乐电视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排他性专属授权。原告称,被告未经其授权,就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了这6部MTV音乐电视作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两起案件的原告均提出了被告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删除侵权作品;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承担其他合理费用1万余元以及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的诉讼请求。

  B被告

  不是不交费,是不知如何交

  涉案12部MTV,原告方提出了12万元的赔偿,依据何在?

  “我们是根据这些歌曲使用的广泛性以及侵权行为时间的长短来确定赔偿金额的。”原告方律师表示,被告国贸娱乐广场一共有包厢50余间,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同时他们还参照了此前一些案件的判决结果,从而提出了这个赔偿要求。

  国贸娱乐广场方面则坚持,他们并不是不缴纳版权费,而是一直没有收到具体通知该如何收费;同时,他们和为其制作KTV系统的电脑公司有协议,有关版权方面的问题均由该电脑公司承担责任。

  C法庭

  当庭播放光碟举证质证

  昨日,两起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2张正版光碟和一张经过公证的采集证据光碟,法庭当庭对这几张光碟进行了播放以进行举证质证。记者看到,为收集证据,原告方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2008年底某天进入国贸娱乐广场的包厢进行了消费,并对消费过程进行了拍摄。在原告提交的证据光碟中,有本案涉案MTV的画面和声音。法庭分别对正版光碟和证据光碟进行了播放对比。被告提出,有几首涉案MTV的片头、字幕及标识与正版光碟不相符;原告则表示,这些差异并不影响到侵权的事实,因为“音乐画面和词曲都是相同的”。

  昨日,法院并未就此案作出判决。“一旦此案有了判决结果,我们将展开大规模的维权行动。”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告诉记者。

  D警醒

  败诉意味着巨额赔偿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天心区法院、岳麓区法院获准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法院系统对知识产权案的重视,使KTV版权诉讼有了更便利的条件。在KTV侵权案件中,几乎是起诉一起赢一起。

  从目前已知的情况看,所有的KTV版权诉讼案,几乎都是以原告提出诉讼、KTV赔偿而结案,一般起诉赔偿金额最低为500元一首,最高赔偿为每首歌1万元。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KTV来说,一个KTV至少有3万首歌,量贩式KTV的曲库量甚至超过6万首。对于KTV来讲,败诉就意味着巨额赔偿。

  自2008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正式实施以来,“授权使用、有偿付费”成为卡拉OK行业和全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记者获悉,目前我市的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已经步入正轨。在我省文化、版权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版权保护工作进展顺利,已有多家卡拉OK娱乐场所积极缴纳版权使用费,而长沙的KTV企业大部分都有交费意向。

  相关链接

  北京 9家KTV被判赔近百万元

  2008年10月17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正式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侵权使用MV作品为由将北京的100家KTV推上被告席。2008年12月,这起国内最大的KTV版权诉讼案首批判决公布,音集协胜诉,9家KTV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最高判赔金额达10万元,全部赔偿金额近百万元。

  东莞 KTV版权费诉讼案四家酒店败诉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连续就5宗KTV版权费诉讼案作出判决,涉案的四家星级酒店集体败诉,分别被判处向原告赔偿2万元或2.5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停止侵犯涉案的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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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市中院和天心区法院之后

  岳麓区法院获知产案件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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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该院目前已受理涉及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等新类型案件12件。其中乔某诉某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该院积极协调,艺术调解,迅速做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将此案成功调解结案。

  湖南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

  去年8月1日,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发布公告,公布全国各地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我省的收费标准为8.4元/天/终端(包房)。

  据了解,“8.4元/天/包房”的标准,是针对没有安装“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卡拉OK场所而言的。已安装该系统的场所,将按系统精确计次收费——每间包房每天4元25首歌。超出部分,每首歌收取0.12元;如果没有唱完25首歌,也按4元收取。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表示,积极缴费的卡拉OK业主可享受一定优惠;对拒不缴纳者,该协会将采取措施打击侵权行为;对已被送达律师函和被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的业主,将按照“12元/天/包房”的上限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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