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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通知” 将监管互联网电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8日13:57  21世纪经济报道

  互联网电视的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

  8月14日,TCL多媒体中国业务中心副总经理李璐在看完广电总局官方网站上的一纸通知后,长舒了一口气。在包括李在内的很多彩电厂商人士看来,这份名为《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实是认可了互联网电视的模式,只是要对互联网电视内容进行监管”。

  伴随着网络视频借助彩电厂商大肆走进客厅,有关广电总局将“封杀互联网电视”的风声也随之漫天飞舞。

  此情此景,将互联网电视作为2009年主推新品的彩电巨头们也异常紧张,据称长虹信息技术公司甚至内部通知长虹多媒体中国营销公司暂时放弃“乐教”互联网电视的宣传。

  彩电厂商的担忧并非没有依据,这是因为更有吸引力的互联网视频内容,一旦通过电视进入家庭,各地的电视台的节目收视率势必受到冲击。而刚刚完成数字化转换的各地广电运营商推出的付费电视等增值业务由此也将遭遇一定的竞争,这势必将引起广电系统的反弹。

  在互联网电视之前,一些IT厂商一直试图进军“客厅”视听市场,最后基本上都功败垂成。先行者盛大网络的“盒子计划”遭遇挫折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2006年4月,盛大“盒子计划”被有关方面点名叫停。

  不过,近期大行其道的互联网电视并没有被直接叫停。广电总局的通知虽然措辞严厉,称“近期一些企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随意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但是按照部分彩电厂商的理解,这次广电总局的通知并不是要叫停互联网电视,更多是针对一些地区的山寨工厂生产的电视盒,“这些电视盒厂商根本没有任何版权和内容安全意识”。

  广电总局在《通知》中强调,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应该取得“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IPTV)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截至目前,获得IPTV牌照的只有上海文广、央视、南广传媒、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数家机构。这意味着,迅雷等网站被排除在互联网电视的合作方之外。这样一来,彩电厂商就要做好转变合作方的准备。有彩电厂商表示,今后在互联网内容上会更多选择与这些获得牌照的机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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