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蕾/文 李钦鹏/图
中国法院网讯 北京新网世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在线播放《潜伏》、《射雕英雄传》,被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瑞亚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上法庭。10月30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了两案。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其对《潜伏》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被独家授予的,而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网页上向公众提供《潜伏》的在线播放服务,严重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请求被告立即删除《潜伏》的在线播放视频且赔偿其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人民币6万元。北京瑞亚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也请求被告立即删除《射雕英雄传》的在线视频,且赔偿损失5万元。
被告代理人辩称其不承认被告网站的行为构成侵权。被告认为,在其网站上所播放的影视剧都是来源于网友上传的博客电影,在播放页面上也显示着上传网友的姓名和网址,公司只是通过一定的技术将网友上传的影视剧提供给了公众,且其播放行为不进行任何收费,只是提供了一个免费的网络空间,并不构成侵权。
在法庭辩论中,双方代理人进行了激烈地争辩。原告认为,被告并不能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播放的两部影视剧均为网友上传,并且有明确权利主体的电视剧并不适用“避风港”原则。被告不进行收费也并不是不承担责任的理由,因为播放的页面上有很多广告,在播放的缓冲阶段和播放过程中都会有广告弹出,被告是能够从中获利的。
被告也承认其存在一定的审查疏忽。在通过技术进行博客电影上传播放前,公司会进行一定的审核,但对于此两部电视剧,存在一定的审查不严责任,但只是疏忽,不承认侵权。
由于被告不承认侵权也不同意进行任何赔偿,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