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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作为广告“参与人”拟纳入《广告法》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9日15:46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鑫)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透露,明星、名人作为广告的“参与人”将纳入《广告法》监管范围,该修改法案有望通过人大修法,明年出台,届时名人违法代言将按违法收入罚款。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透露,明星、名人作为广告的“参与人”将纳入《广告法》监管范围,该修改意见稿已提交国务院,并有望通过人大修法明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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