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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之父”布莱姆-科恩:盗版行为并非我的初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5日19:34  外滩画报
“BT之父”布莱姆-科恩:盗版行为并非我的初衷

“BT之父”布莱姆-科恩

  因为发明了BT这项技术,布莱姆-科恩被誉为“BT之父”,和“万维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谷歌创始人布林和佩奇等人并列十大最有影响力的互联网人物。但电影公司则称布莱姆为“臭名昭著的发明者”。对此,多年来只看正版DVD的布莱恩-科恩,接受《外滩画报》的越洋专访时表示:“人们总是希望我选择一边,当一个版权卫士或者反版权斗士,但我只是技术提供者。在我开发这一软件的时候,版权侵犯并不是我要考虑的。”

  文/王瑶

  2009年11月的一天,“BT之父”布莱姆-科恩(Bram Cohen)正参与录制一个电视节目。

  “有多少人憎恨这个男人?”主持人问现场的观众,举手者寥寥无几。当然,当天到场的观众大部分是网民而非电影行业的管理者。

  2001年,布莱姆-科恩写出BitTorrent这个程序。此后,他就一直面临冰火两重天的际遇:网民将他视为神明,电影公司则称他为“臭名昭著的发明者”。

  原因很简单:任何人都可以用BitTorrent这个开源软件从事盗版和非法下载的行当。过去8年,全球出现大量从事非法业务的BitTorrent网站。这些网站在全球遭到围堵,无论是在美国、英国、芬兰、意大利还是日本。在中国,最近也出现很多关停BT网站的事件。对此,布莱姆和他的BitTorrent公司拒绝做出评价。

  “人们总是希望我选择一边,当一个版权卫士或者反版权斗士,但我只是技术提供者。”接受《外滩画报》越洋采访时,布莱姆表示,“在我开发这一软件的时候,版权侵犯并不是我要考虑的。”

  自闭症患者开发出BT技术

  1975年,布莱姆-科恩出生于纽约上西区的一个普通家庭,那时正是一个计算机技术步入繁荣的年代。

  像许多伟大的程序员一样,童年时代布莱姆就在某些方面表现出惊人的天赋。5岁时,他开始在父亲那款新式的Timex Sinclair键盘上学习C语言;16岁时,他已经可以用三种语言编程。

  1993年,布莱姆进入纽约大学主攻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并在技术上小有成绩,特别是在网络共享技术上有着独到的见解。但由于对计算机技术过分痴迷,大学一年级,他的数学课差点没有通过。有一次考试时,他做完第一题就交卷走人,拒绝做剩余的49道题目,他说因为那些只是第一题的简单变形而已。

  布莱姆在编程方面的天分很惊人,但他对编程之外的事情却不感兴趣。还在大学时,布莱姆参加了学校里的一个计算机讲座,主讲人是来自著名的贝尔实验室的巴特-塞尔曼。布莱姆问了塞尔曼许多问题,这给塞尔曼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塞尔曼决定:向这个年轻人提供一个暑期实习的机会,并向他介绍一种软件中的新算法。但布莱姆却兴味索然,自顾自地离开了。几周后,他找到塞尔曼说自己找到了一种比那种算法快100倍的方法。

  对程序的痴迷让布莱姆与世隔绝、痛恨学校,在翻了很多心理书籍后,他判断自己得了自闭症。于是,在大学就读2年后他决定辍学。后来,他曾对《商业周刊》说,如果有机会重来,他连高中的时间都不愿浪费,应该早就辍学去开发程序。

  辍学后,布莱姆混迹于一些小计算机公司。1996年,布莱姆开始为大大小小的网络公司研究有关互联网应用技术的软件。之后的几年,他不断更换工作,虽然收入不低,但工作内容都不能让他满意。

  于是,布莱姆辞职回家。2001年4月,布莱姆开始专心设计BitTorrent软件。它把程序分成小块,能够从不同计算机快速地下载文件;一个文件越受欢迎时,下载的速度就越快。这年夏天,布莱姆收集了几部免费的色情电影来吸引更多的人来测试他的程序,引起了一定反响。

  但直到2003年BitTorrent才得到第一次被推广的机会。著名软件公司Red Hat发布了它的Red Hat Linux 9操作系统供免费下载,很快服务器就被挤爆了。一个名叫福斯特的用户下载到了一份,于是他用BitTorrent将Red Hat Linux 9发布在BBS里。人们蜂拥而至,短短3天内网友们共交换了高达21150G字节的数据,这相当于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藏书量。游戏厂商暴雪也发现并使用BitTorrent发布新推出的魔兽世界游戏。

  BitTorrent的前景超过了任何人的预期,也包括布莱姆自己。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BT的使用人数就超过了20000000人。一时间BT成为下载MP3、电影、游戏、软件的首选软件。

  争议中的BT

  正如布莱姆最初设想的那样,他尊重互联网共享权,BitTorrent被放在他的网站上供免费下载,且永远是开源的。任何人都可以对它进行改编,把它嵌入进自己的程序,利用它提供免费的电影。

  问题也随之而来。很快,美国电影协会盯上了BT,协会曾经采取一些措施,企图干扰用户通过BT下载电影等但收效甚微。此后,美国电影协会曾对美国、欧洲等地的多家BT网站发起诉讼,“海盗湾”、“Torrent Spy”等著名网站不得不被迫关闭。布莱姆本人也曾遭到警告,原因是他曾利用BT与人交换了一款电脑游戏。

  但布莱姆从未被美国电影协会起诉。为了防止被起诉,布莱姆坚持“只提供技术而不是内容”。正如他的妻子所言:“布莱姆可能是BT使用者中唯一不用BT下载任何影音和非授权软件的人。他知道那些反盗版组织正在寻找机会在法律上教训他,他不想有任何把柄落入他们的手中。他观看的电影全部是从商店里买来的正版DVD,或者在线租来的正版DVD,这简直太滑稽了。”

  为了从BitTorrent日益广泛的使用中获益,2005年,29岁的布莱姆与来自雅虎战略企划部的阿希文-纳文在旧金山联合创办了BitTorrent公司,对他的软件进行商业开发。但他的自闭症并未因此而好转。

  同年7月,布莱姆以BitTorrent公司CEO的身份主动约见了美国电影协会主席丹-基利克曼。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说服后者的,但会谈后基利克曼对他赞不绝口:“他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家伙。好莱坞已经认识到现在是时候拥抱这些新技术了。”

  这次会面后,BitTorrent公司与美国电影协会达成协议,在其网站上过滤掉所有非法盗版下载链接,并表示“将和电影公司一同努力为用户提供安全、合法的视频下载服务”。

  布莱姆似乎找到了BT的盈利模式:与内容提供商合作。2006年,华纳兄弟电影公司与布莱姆达成协议,通过BitTorrent的网络发行自己的200部正版电影、电视剧,这意味着BitTorren将成为首个向用户提供正版下载内容的“P2P技术平台”。随后,21世纪福克斯、米高梅等也加入这一阵营。

  获得各大内容提供商的支持后,布莱姆有了一个更雄心勃勃的计划,他打算开办一家在线商店,向付费用户提供视频和音频内容下载服务。

  2007年,在线商店开张,当时它被视为苹果iTunes、微软Xbox在线商店的有力竞争者。

  根据规则,电视剧将在下载后的24小时到30天内自动失效,电影则只能通过微软的Windows Media Player在线观看,以防盗版。但这个商店只经营了一年,便黯然结束,公司为此裁员20%。

  布莱姆对记者承认,“我们对这个视频库的设计和建设都没有做好。”有分析认为,BitTorrent向用户收取的费用和广告收入不足以填补购买版权的费用,盗版的竞争也使其丧失了很多用户,所以才被迫关闭。

  在线商店的业务失败后,联合创始人阿希文-纳文选择了离开,他与YouTube创始人陈士骏等人成立了一家新公司。

  如今,BitTorrent的雇员仍只有30余人,是硅谷的一家边缘企业,其大部分的精力在2008年推出的“BitTorrent DNA”上,该服务面向企业用户,但目前仍未给公司带来可喜的商业利润。

  有商业媒体评论说,BitTorrent一直缺乏一个清晰的发展模式。此外,布莱姆也不适应CEO的角色,与其为公司设定长远发展目标,他更愿意编写一个电脑程序。

  B=外滩画报

  C=布莱姆-科恩(Bram Cohen)

  “网上盗版”与BitTorrent完全无关

  B:最近,中国关停了近百家BT网站,你对此有何评论?有分析认为BT技术在中国已走到尽头,即便关停也有新技术会取代它,你怎么看?

  C:对此,我真的不是很清楚,我们只专注于技术领域,而不是每一项具体技术的应用。我们不敢妄为中国问题或互联网政策方面的专家。

  B:在中国,受欢迎的BT网站提供的下载内容大多是免费的,你觉得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对互联网和娱乐行业的发展有何影响?

  C:互联网的发展带来很多新的商业模式,也向旧的商业模式发起挑战。进步就是进步。我们评判它是否给相关行业带来发展就好像在讨论万有引力是否必要一样,万有引力是好东西吗?如何让人们可以得到大量的内容?怎么才能尽快得到它?如何才能随时随地得到它?这些技术仍在发展,在我看来都是好事。

  B:你认为如何才能限制通过BT去侵权的行为?

  C:人们称之为“网上盗版”(或“网络侵权”)的事情,与BitTorrent完全无关。BitTorrent没有发明这种“海盗行为”,即使BitTorrent技术没有被我发明出来,这种“侵权”也将以别的形式而存在。BitTorrent不过是众多通过互联网传输文件技术中的一种而已。如何限制侵权,这样的“解决方案”必须建立在整个互联网的水平之上,也许是社会道德总水平之上,而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互联网协议。

  B:有一种说法:BT生来就有原罪,即它就是为非法下载而生的工具,在你写这个程序时是否考虑到版权问题?它在全球的发展超出了你的预料吗?

  C:不,我设计BitTorrent的目的仅仅是把它作为一种内容传输协议,这个创意绝对与网络侵权无关。当然,它受欢迎的程度和扩张的程度大大超出我们每一个人的预料。

  B:你认为自己的这项发明给互联网带来哪些影响?

  C:它使很多人能够把他们的单机设备联合起来,使他们的电脑可以做一个有大型服务器和超多预算的公司才能做的事情,它赋予千万的普通网民更大的力量,也让互联网更民主化。

  B:单就这项技术而言,还有改进的空间吗?

  C:当然,还有很大的空间。我们正致力于用多种不同方法改进BT下载,同时也用BT做流媒体传输。我们希望流媒体内容能直接被传输到网页上——让这些网页能像YouTube、Hulu一样受欢迎,但又有不同的盈利模式。我花了大量的时间,来进行和实时P2P相关的流媒体技术工作,尽管这个工作几乎就是从头做起。所以,严格上讲这是一个新事物,而不是一个“改进”。

  “我不知道有影响力会带来什么好处”

  B:你曾经开设了在线视频商店,初衷是什么?又为什么关闭了?

  C:我们试图建立一个围绕BitTorrent的商业模式。但是,我们对这个视频库的设计和建设工作都没有做好。正因为如此,我们觉得与其努力改善它,不如直接将它关闭了。

  B:你有何新的规划?请介绍一下你现在的工作。

  C:我正在研究一个新类型的实时P2P协议,它与现在的BitTorrent是完全不同的类型。关于它的想法是,用户将能够实时把流媒体内容分发成小块,并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它们分发给数百万用户。如今,类似的技术已经存在了,但这些技术都带有几分钟时间的延迟,或者需要大型服务器的支持。这项新技术将消除对服务器的需求,延迟也低于5秒钟。

  B:你被评为影响互联网的十大人物之一,关于你的传说也很多,听说在发明BT技术之后你还靠举债为生,是真的吗?

  C:是的,我曾用信用卡的免息期来补另一张卡的帐。即便是现在,BitTorrent已经成为一个成功的、广受欢迎的技术,但它仍没有转化成一种有意义的商业成功。

  诸如“最有影响力”这样的头衔,我认为真的很愚蠢。当我开始研究BitTorrent的时候,我还没进入任何“最有影响力”的评选名单,但我现在则比以前有了更多的影响。

  作为一个发明家,他有任何影响的前提是,他靠自己的天赋和向上攀登的努力真正发明了一个东西。我不知道有影响力会带来什么好处,如果我是互联网之王,我可以把大家的网页都变成紫色,但这有什么意义呢?

  B:在中国,有很多程序员是你的追捧者,但他们却不太可能享有你这样的声望,你对他们有何建议?对程序员来说,什么最重要,天赋、努力,还是好运气?

  C:最主要的事情是做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做真正服务于人们的东西。开发程序不是终极目标,为人造福才是最本质的。你不应该把代码当成一种艺术,代码的行数应该是少而精。

  同时,你应该熟读《算法导论(Introduction to Algorithms)》这本书,而且要知道不要只使用花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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