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工商总局公布了12个国家部委出台的《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等仍被确定为今年整治的重点,强化实行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
12部委要求强化查处力度,对屡罚屡犯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工商可暂停其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对串通作假,隐瞒真实广告费、出具假证明等行为,依法严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刊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报刊列入报刊违规记录,主要负责人不得入选各类评奖和评优;广播行政部门对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播出机构,暂停商业广告播放、暂停其播出,直至撤销频道、吊销《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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