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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协委员建议转播香港节目禁插播恶俗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9日10:04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2010年广州“两会”将于本周日召开。公交站设置不合理;求职遭遇乙肝歧视;电视剧看着看着就变成了丰胸广告……如果您遇到这些堵心的事,可以考虑给“政协委员信箱”写封信,说说烦恼事。“我们不是政府部门,但是我们可以利用自身资源,为大家做点好事。”政协委员吴名高的一番话,代表了委员们的心声。据悉,广州首设“政协委员信箱”至今已经4个月,收到了近500封市民来信。曾报春等委员在《关于规范插播广告,维护有线电视用户合法权益的建议》中指出,每个有线电视用户在缴纳了相关费用后,即依法享有正常收看电视节目的权利。

  不过,广州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却经常在其转播的香港翡翠台、本港台、明珠台、国际台及凤凰卫视台的节目中插播本地广告和节目,甚至将以上几个台的节目遮盖。尤其是明珠台、国际台白天及晚上11点过后的节目基本被治疗肝病、推销祛斑、丰胸、减肥、性感内衣等产品的广告所遮盖,直接影响广州有线电视网络用户正常收看电视节目。“政协委员信箱”就有收到相关的投诉。

  对此,曾报春等委员建议,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应在平衡公众利益及广州有线网络机构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出台规范广州有线电视网络机构转播节目的规定,明确广州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转播的境外节目中插播广告时不得破坏节目的完整性,并明确单位时间内插播广告的次数和时间限制;同时,应明确相关处罚细则,对违规插播广告行为的处罚应与其因违规插播行为获得的收益相挂钩,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相关的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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