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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档案管理新规定出炉 标准拷贝需移交资料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15:36  北京商报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电影摄制单位应当在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3个月内,将标准拷贝或数字母版移交至中国电影资料馆永久保存。国家还将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电影艺术档案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电影艺术档案保护。

  获电影公映许可3月内移交拷贝

  “电影艺术档案,是指在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标准拷贝、数字母版、影片素材等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国家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影艺术档案由影片类和文字、图片类组成,国产影片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国合作摄制的影片的全新原底标准拷贝或者数字母版都属于电影艺术档案范畴。“电影艺术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实行统一管理。”

  根据规定,电影摄制单位应当在影片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3个月内,向中国电影资料馆移交影片类档案中的标准拷贝或者数字母版。在3个月内需要移交至中国电影资料馆的档案还包括文学剧本、分镜头剧本、译制片台本;完成台本(含字幕表);对国外发行的国产影片各语种和国内民族语言的翻译本;导演阐述;影片审查决定书以及有关部门对影片的审查意见和决定。

  电影摄制单位应当在影片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一年内向中国电影资料馆移交其他影片类档案;经依法审查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影片,电影摄制单位如不再重新报请审查,应当在接到审查决定后一年内向中国电影资料馆移交电影艺术档案。

  同时,电影摄制组应当负责电影艺术档案的形成、积累,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电影艺术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在影片摄制完成后将属于电影艺术档案归档范围的资料及时移交电影摄制单位档案部门归档。

  按规定移交档案可获适度补贴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鼓励任何组织、个人向电影艺术档案机构捐赠、寄存其拥有的电影艺术档案。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可以按照电影艺术档案的保存价值,做出是否接受捐赠、寄存的决定。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应当依据捐赠协议、寄存协议,对捐赠、寄存的电影艺术档案,予以妥善保管,并依法维护捐赠人、寄存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寄存人,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可以向其适当收取费用。

  同时,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应当与电影艺术档案的捐赠人、寄存人,就档案利用事宜在捐赠、寄存协议中进行约定。向电影艺术档案机构捐赠、寄存电影艺术档案的组织、个人,对其档案有优先使用权。对于依据规定移交电影艺术档案的有关单位,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将予以适度补贴。

  “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电影艺术档案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电影艺术档案保护。”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电影艺术档案保护社会基金,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侵占、挪用。

  在电影艺术档案管理方面,规定做了严格要求。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应当具有适宜长久保存、合理利用电影艺术档案的场所、设备、条件和专业人员,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用于保存电影艺术档案的库房温度、湿度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应当加强防火、防盗、防虫、防霉、防光、防尘、防水(潮)、防有害气体等安全保卫工作。此外,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应逐步将电影艺术档案转换成数字化形式,加强档案的数字化修护和保护工作。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和电影摄制单位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保存状况,对破损或者变质的电影艺术档案应当及时修补、复制或者进行其他技术处理。

  档案损坏丢失保管机构最高罚3万

  在档案利用方面,国家鼓励任何组织、个人积极开展对电影艺术档案的利用。电影艺术档案机构保存的电影艺术档案,应当向社会公众开放。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电影艺术档案目录,简化利用手续、减少利用限制,为电影艺术档案公益性利用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在档案利用工作中,应当按照分类向社会提供使用,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电影艺术档案有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与1994年开始实施的旧版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相比,新规定在处罚力度上有所降低。新规定要求,电影艺术档案机构在保管、利用属于国家所有的电影艺术档案过程中,如果发生档案超额损伤、损毁丢失和擅自销毁电影艺术档案、利用电影艺术档案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批准利用电影艺术档案等情况,有关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依法给予处分。根据旧版规定,除没收违规单位非法所得外,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逾期未移交电影艺术档案的摄制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旧版规定内容为,逾期未缴纳标准拷贝的,由国家电影档案馆提请国家电影主管部门决定,对责任单位处以该部影片一套制作工本费1-2倍的罚款,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商报记者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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