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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喻德术)网吧、长途汽车、飞机等播放电影即将告别免费时代。
近日,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简称“影著协”)向国家版权局上报《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引起业内巨大关注。收费目标十分广泛,包括网吧、长途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非营利性局域网、音像制品出租等领域。
也就是说,几乎除了影院之外有可能播放电影的公共机构播放电影,都要交版权费。
影著协凭何收费、如何收费、何时开始收费、相关费用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等问题,随之成为关注焦点和争论热点。
影著协副秘书长兼宣传联络部主任史文霞昨日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回应了目前业内和社会上的各种疑虑,并表示收取电影版权费一事只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通告通过,将于近期实施,最快有可能是年内。
至于实施的范围,史文霞表示,会事先选一些试点城市实施,然后逐步在全国推广。
影著协并非第一个“吃螃蟹”。早在2008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开始向商家收取背景音乐使用版权费,收取目标包括夜总会、商场、宾馆、酒店等。
目前影著协已拥有62家会员单位,其中包括中国电影集团、华谊兄弟公司、保利博纳影业、八一电影制片厂、星美影业等业内支柱型的制片公司。
三大疑问
每年可进账数十亿?
有媒体推算,按照影著协目前公布的收费标准,如果真能落到实处,该组织每年将进账数十亿。对此,影著协副秘书长兼宣传联络部主任史文霞表示,影著协是一个行业集体组织,而非盈利机构。
史文霞说,影著协收费是代表影片版权所有者向使用相关作品的单位或个人收费,最终收取上来的费用,影著协只留10%作为运营费用,其余90%将交给版权所有者。
收费标准怎么制定?
电影版权费收费标准到底依据什么来制定?对此,史文霞表示,影著协参照不同电影作品的投资状况、各个地区的经济情况、邀请各会员单位商讨,并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收费标准而依法制定了这些标准。
史文霞说,收费标准不是“一刀切”,必须考虑影片的投资成本及票房(含观众的喜欢程度及质量),以及它的首映时间。
比如《唐山大地震》,投资很大,又是刚刚公映,口碑也好,收费就会高一些。以该片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基本使用费下限为例,它应该是10万元/年,其后每年递减20%,至12000元/部/年,不再递减。而同样是冯小刚的作品,像《手机》、《大腕》等,由于投资相对较小,首映也距今很多年了,其费用就会低得多。
版权费会不会转嫁给消费者?
这些收费最终是否会转嫁给消费者,是大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史文霞表示,这个钱将不会直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或者说即便转嫁,也是微乎其微。
史文霞举了长途客车的例子:它是按辆收费,每辆车每年365元,应该是让长途客车的经营公司出。即便是让乘客出,一辆客车每天的费用是一元钱(不论放多少部电影)。如果一辆车一天拉50个乘客——实际上可能远远不止这个数目,平均到每个乘客头上是2分钱。 文/记者喻德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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