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电影版权收费标准公布 网吧经营者称过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5日14:3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公布了《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客车等各类交通工具播放电影,将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缴纳一定版权费。

  按照收费标准,网吧每天的使用费用为:电脑总量x网吧每小时收取费用x7.5%。

  吉林省长春市的网吧每小时上网费多数是3元,按此计算,一个拥有50台电脑的中小型网吧,每年的电影版权费要4000多元。“现在我们用‘乐吧’这样的软件下载电影,不管多少台电脑,每年只要1000多元。如果按此标准收费,电脑越多的网吧越吃亏。”长春市隆礼路上一家大型网吧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网吧、长途大巴等播放电影缴纳电影著作权使用费一事,不同的利益主体反应大不相同。

  其中,网吧业主和一些网友反应最为强烈。记者采访多家网吧老板时他们均称,收取一定的使用费是应该的,但是这个收费标准过高。

  面对运营成本的上涨,一些人担心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刚刚走出校园一年的市民张明说:“这个不合理,一般上网吧的人都是回家不方便的,或者是学生,去网吧看个电影还得另交钱,本来想少消费地放松一下,但要是上一天的网还那么贵,就不想去了。”

   看明星八卦、查影讯电视节目,上手机新浪网娱乐频道 ent.sina.cn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