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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浒》“网播”混乱 抢播因合同细则不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11:1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记者 任磊磊)11日有媒体称广电总局叫停新《水浒传》网络“抢播”,并责令各大网站于11日下午6时前撤下所有在线播放的剧集视频,但也有媒体称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副司长王卫平否认叫停一事。记者11日连线新版《水浒传》的网络分销商盛世骄阳,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接到广电总局的正式通知。

  对广电总局叫停“网播”一事,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并未收到广电总局的通知。对停播一事,他表示,不清楚消息的出处,他们还会按照正常的进度进行更新。11日下午6点,记者登录迅雷、搜狐、酷6等网站发现,新《水浒传》并未停播。

  对广电总局叫停一事,几家卫视均向记者表示,将静观其变。安徽卫视相关负责人表示,10日晚收到了一条领导转发给她的短信,短信内容大意是:广电总局要求停止该剧的网络播放,并责令各大网站于11日下午6时前撤下所有在线播放的剧集视频。她还告诉记者,如果网络确实停播新《水浒传》,安徽卫视将按照原计划播出,如果没有停播,我们将向制片方追究责任,不排除退货的可能。而天津卫视则表示,目前还没有新的动作。11日,有媒体向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副司长王卫平求证停止“网播”一事,他表示没有听说叫停这一消息,“目前各方正在商议中,报道可能不实。”

  记者联系到新版《水浒传》网络播出方之一奇艺网的公关经理张女士,她也表示尚未收到广电总局下发的相关通知:“即便有通知,我们购买的是合法的正版(版权),是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才能变更。”

  相关链接 抢播原因:合同细则不完善

  据称,新《水浒传》之所以会出现目前的状况,原因也在于出品方的合同细则不够完善。  各卫视认为,他们与出品方的合同补充协议里,写有“网络等新媒体的播放必须在电视剧上星之后,且每天更新进度必须晚于电视播出”的条款。  而在互联网版权方盛世骄阳与出品方的合同里,具体的播出协议却是“该剧自电视台正式播出起,盛世骄阳独家拥有的36个月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正式开始生效并执行”。2011年1月1日,新《水浒传》登陆地方电视台,盛世骄阳按照合同,通知下游视频网站更新播出。所有通过盛世骄阳购买版权的视频网站,都是正版且合法的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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