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在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见到《法治周末》记者推门而入,方宏进(微博)以近乎于小跑的姿态迎了上来,热情地伸出双手,虽然满脸笑容但却掩饰不住疲惫。
一个刚好到了知天命年纪的男人,此时呈现出来的谦卑,很难让人将眼前的方宏进与多年前在央视《焦点访谈》中的严肃沉稳联系起来,自然,更与方宏进入主东方卫视(微博)后担任总策划时的指点江山,大相径庭。
在身陷“诈骗”风波的三年零三个月后,2011年9月15日,隆尧县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证明方宏进无罪,但对于方宏进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句号。
因为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竟然引来了警方的跨省追捕,而当初被警方扣押的120万元涉案款结案后却未能归还,且去向不明,让见多识广的方宏进质疑,某些地方的警力疑似成为当地企业的保安。
名嘴卷入“诈骗”风波
《焦点访谈》至今仍然被公众所敬重,而作为央视《焦点访谈》元老,方宏进主持的新闻节目曾经带给很多观众以慰藉,在业界方宏进的成绩斐然,其电视节目作品五次获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便是明证。
2003年,在央视风生水起的方宏进被“以新闻立台”的东方卫视看重,当年9月离开央视,加盟东方卫视,担任总策划、总制片人和新闻评论员。
不过,相比较差不多同时出道的崔永元、敬一丹(微博)、白岩松等名嘴的顺风顺水,改做财经栏目的方宏进已然不满足于一个名嘴的身份,凭借做财经栏目攒下的人脉资源,方宏进在做电视节目的同时,也开始了涉足商海。
东方卫视知名主持人曹可凡证实,“确实耳闻他开办了一个风险投资公司,承接一些融资项目。”另一位东方卫视的工作人员透露,方宏进很早就自己开公司,专门负责融资、风险投资等一些金融事务,尽管方宏进的公司业务不为外人所熟知,但方宏进此前同事们的只言片语似乎表明着方宏进在生意场上远不如在新闻业务中那么得心应手。
到了2006年年底,方宏进离开东方卫视。
在如此强调眼球经济的时代下,方宏进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见惯了潮起潮落的公众也并无多少惊诧,只是在某些论坛上,欣赏过方宏进主持风格的观众,偶尔会怅惘下一个优秀主持人的远去。
树欲静而风不止,方宏进自己肯定不愿意会以如此荒诞的方式,重新引发了公众的关注--2009年10月,一条新闻让方宏进以“诈骗”的名义回归了。
2009年10月18日,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向媒体披露:曾工作于中央电视台和东方卫视的著名节目主持人方宏进涉嫌合同诈骗,于日前被邢台市隆尧县警方刑事拘留。
当时据邢台市公安局介绍,2006年2月,方宏进找到位于隆尧县的知名方便面生产企业华龙集团,商谈为该公司做电视剧植入式广告,双方签订了广告合同。2006年4月,华龙集团依约向方宏进投资的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汇入100万元,但澳卫公司未能如约播出该电视剧。2008年1月,华龙公司将澳卫公司诉至隆尧县人民法院。隆尧县人民法院将该案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移送隆尧县公安局。经隆尧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2008年6月,隆尧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方宏进实行上网追逃。2009年10月,方宏进被隆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而在方宏进被拘留之前的2008年7月18日,隆尧县警方让方宏进的公司缴付了120万元才放出此前刑事拘留的其公司温姓副总。据了解隆尧县公安局已于2008年8月20日将此款发还给了华龙公司。尽管方宏进在看守所里待了3天后就被取保候审,但身负“诈骗嫌疑犯”之名的方宏进彻底感受到了“墙倒众人推”的现实。
方宏进在2009年10月21日对外发表个人声明:此次事件给我的亲友和各方合作伙伴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对此我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此事能够尽快依法解决,让涉及的企业和个人都能够安心的从事各自的工作。此外,方宏进的律师莫少平也表示,方宏进的这起事件,只是一桩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
但这个声明的传播效力远不如“央视名嘴涉嫌诈骗”这样消息更具生命力和传播效应。
雪上加霜的是,就在方宏进卷入“诈骗”风波后,诸多直指“方宏进借助操作财经节目之机,向多个知名企业以做生意为名借钱,搞诈骗”的声音在网络上沸沸扬扬。
而关于方宏进借无锡健特800万元未按时偿还成为被告的旧闻也被翻了出来。
此时的方宏进已经不再是那个肩负理想的新闻人,不再是踌躇满志的生意人,而是一个“披着虚伪外衣的骗子”。
而对于方宏进来说,取保候审的身份让其深感“狼狈”。
方宏进对《法治周末》记者感慨:“老实说我比较狼狈,第一,在这个事情发生之前我刚从上海东方卫视合约期满回来,正在做一个广告公司,而且当时有很好的项目在手里,也有风险投资,甚至当时有计划在一年半之内去上市。但这个事情一来,又抓人,又通缉又什么,我们的所有项目没法做,应收款收不回来了,投资款不来了,后续所有东西做不了,所以我把这个广告公司停下来不做。而我又是一个公众人物,到哪儿去,人家免不了认出你,免不了觉得你有什么问题,我就变得没有办法再去做任何东西,中间有一些项目怎么去谈怎么去商量,到最后都不了了之。”
方宏进被认定无罪
谋求发展的路径“不了了之”,但背负“诈骗”名声的方宏进对于未来安身立命的清白,却不能任其“不了了之”下去,方宏进在接下来的3年里,一直在为自己洗刷清白。
直至今日,方宏进仍然困惑:一个普通的经济纠纷,何以引起隆尧县警方以“诈骗”之名追捕?
方宏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当初我公司与华龙日清商谈合作,因为我要拍一个叫《候机大厅》电视情景剧,在《候机大厅》里有一个金麦郎面馆,今麦郎正是华龙日清的品牌,等于是植入性的广告,双方商定好了300万的广告款,华龙日清首期付了100万。
后来因为审片的原因依旧播不出来,我当时觉得对不起他们,我就把原来约定播出同一个剧那个栏目的同一时间的广告买下来三个月,其中一个月就是每天一分钟我来作为一个补偿,在他们的同意下,而且他们开了广告播出单,指示我们拿哪条广告播,换哪条广告,有明确的东西,给它播了。
按央视报价这个广告价值260万左右,我个人认为已经补偿了他们,甚至超额补偿他们。
这时候他们认为我们还是有问题,还需要说我拿一些现金什么的。我就表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裁定彼此间的分歧。后来突然间我那个公司的副总温先生接到一个电话说他车坏了,他去看车,来了几个警察掏出证件说是河北隆尧的,抓了人就直接往河北带。之后跟我们说已经刑事拘留了,我们马上找莫律师,莫律师事务所这边就开始跟他们沟通,问对方怎么办,对方说非常简单,拿120万来,钱到就放人。当时我们就问为什么一百万变成了120万?对方说其中20万是利息。”
方宏进的代理律师莫少平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当时我们的结论这是正常的企业间的经济纠纷,公安机关是不应该插手的,因为公安部三令五申禁止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曾经有一段时间,有些地方公安机关抓人,把钱拿来就放人,甚至愈演愈烈。在这种情况下,后来公安部三令五申,严令禁止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绝对不允许发生抓人、交钱、放人的行为。我们跟隆尧说这是经济纠纷,他说我不管,你要把人领走就得把钱交来,我们派了律师去,方老师这边筹集了一些资金,把钱交过去,才把人放出来。”
而在此案中出现的一些程序性问题,也让方宏进和莫少平律师感到了蹊跷。
方宏进说,这个案子真正立案是2008年5月底,上网追逃是2008年6月11号。但是在2007年10月份到2008年2月份,隆尧警方已经跟着华龙的人跑到北京来,到我的企业追钱。当时我们企业的人问他,到底是办案,还是帮忙,办案你就必须出示手续。他说没手续,是帮忙。既然是帮忙,可他又穿着警服,还吓唬说要把我们的人抓走。
这说明从一开始,当地公安就用公权力的方式来介入追债。
按照正常司法程序,我们之间发生的纠纷是在北京,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应该在北京起诉,可华龙却跑回隆尧县法院报案,隆尧县法院受理后没有和我们进行任何联系,就定性涉及诈骗,移交给公安,公安没有做任何调查,我就被上网通缉了,直到被抓,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而案件本身磨叽了三年才有最终结果,也让莫少平难以理解:“当隆尧警方将案子转到检方后,检方以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按照法律规定,退回侦查只能是一个月,但隆尧警方七八个月才把案件重新移送上来。”
“消失”的120万
不管莫少平律师如何认为隆尧警方和检方在司法程序上存在瑕疵,但对于方宏进来说,漫长的官司总算给了自己一个清白。而在背负嫌疑之名三年后,方宏进也有了自己对未来的打算,一切从头开始,把“欠朋友们的钱都还清,除非我出门被车撞死。”
但很显然,事情并非如方宏进所预料的那样,这场官司远远没有到可以画上句号的时候。
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另外一名律师刘丽文回忆几天前的情景时说:“9月15日中午,那一天是周四,我陪同方宏进到隆尧县检察院接收不起诉决定书。签收完,按照法律规定,签收了不起诉决定书,应该同时解除扣押的一百二十万,可给律师送不起诉决定书的公诉科两个检察官愣住了,很惊讶地问‘是吗,还有这事?’
显然公安没有把扣押的一百二十万移交给检察院。面对我们律师出示的扣押清单,另一个检察官走出去给公安打电话,问这是怎么回事。
后来他们留下了我的名片,说会给我一个答复。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和我联系,倒是我和他们电话联系过两次,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方宏进质疑:“当时涉案纠纷是100万,但隆尧警方还要求给20万的利息。警方凭什么给定下20万的利息?不仅如此,扣押单上注明是‘赃款’,既然是‘赃款’,按道理应该上缴国库。但仅过了一个多月,警方没有对案情进行充分调查,就直接把这个钱交给了华龙。”
据方宏进介绍,华龙集团是河北省隆尧县最大的利税大户,该企业的掌门人范现国更是光环绕身:历任河北省九届人大代表、邢台市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2003年1月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邢台工经联副会长、河北省乡镇企业协会副会长、隆尧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隆尧县工商联副主席、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粮食行收协会理事。中国400富人榜第170名。
如果确如方宏进所说,隆尧警方把钱给了华龙,莫少平认为,此举显然违法:“这等于公安机关代企业追债,这是违法的。第二,如果他没有给,就是这个钱还在公安机关扣押着。而法律规定,公安应该把这些扣押款移送到检察院,但他没有移送,这是第二条违反法律规定的。第三,现在检察机关已经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按法律规定,这120万应该在做出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解除扣押、查封,退还给人家,检方也没有做到。在处理120万这笔钱时,公检两家显然在这三个方面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其实,早在方宏进身陷“诈骗”风波之时,另一个与方宏进因《候机大厅》合作的安信地板董事长卢伟光表示,他们与方宏进纯属商业合作,对方并非诈骗,也无诈骗的意图,只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但经法律途径已得到解决。
“我认为方宏进不是诈骗,也不是借,他只是在这个项目的操作过程中出现了资金链断裂,导致失败。他是一个很好的主持人、老师,但是他不适合经商,他不是一个商人。”卢伟光如是评价方宏进。
9月26日上午,《法治周末》记者就一百二十万扣押款去向问题,专门电话采访了隆尧县公安局、检察院和当事企业华龙集团。
检察院公诉科郝俊改科长接到记者的电话后,在手机里连问了两句:“有啥事有啥事?见面再说。”当记者要和她确定具体的见面时间时,她已经挂断了手机。
当联系上公安局经济侦察大队长李顺奇,他在手机里问了句记者“你是哪位呀?”,听完了记者提出的问题后,电话里便已悄无声息,和上面的郝科长一样--李大队长挂手机了。
而多次拨打华龙集团董事长范现国的手机,则一直显示:“您好,您拨打的手机已关机。”
也许,事情的发展会让方宏进依稀回到在央视做《焦点访谈》时的感觉,而这样的台词,方宏进应该不会陌生。韦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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