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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解释:简单称“限娱令”不准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7日04:59  南方都市报微博

  据新华社电 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从明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此回答了新华社提问。    

  简单称“限娱令”不准确

  《意见》重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定位是以新闻宣传为主的综合频道;地方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宣传地方成就,展示区域特色,反映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传播主流价值。

  针对近来网上流传的“限娱令”说法,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称,将《意见》简单称为“限娱令”是不准确的,容易引起人们误解。《意见》主要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上星频道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格调低俗、形态雷同等倾向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包括明确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定位、增强新闻类节目播出量、改善节目类型结构、建立科学综合评价体系、实施节目播出备案管理制度、强化播出和管理部门职责、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个方面,是一个全面规范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管理的文件,其目的是使电视荧屏更加健康向上、丰富多彩,更好地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

  娱乐性较强的节目过多

  据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统计分析,全国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22:00播出的娱乐性较强的节目每周总计有126档,主要包括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等。平均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这些类型的节目3 .7档,平均每天晚上黄金时间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共有17档这些类节目同时播出。其中,每周7档以上的频道有9家,每周3-6档的频道有8家,每周2档以下的频道有17家。

  该发言人称,不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一是同种类型节目尤其是娱乐性较强的节目过多影响了观众的收视选择空间。二是一些频道不是认真开发新的节目形态,而是照搬境外或他台创作的节目,导致很多节目粗制滥造、良莠不齐,形成了一家创新、多家模仿、观众厌烦的恶性循环。三是一些节目为了争得关注,不惜降低格调,热衷于传播绯闻轶事,甚至编造故事、假冒当事人;有的节目传播错误价值观、道德观,炫富拜金,嘲笑耍弄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有的节目以展示丑态、病态刺激观众、肆意恶搞等,造成不良影响,群众意见很大。

  措施

  控

  交友选秀等节目实行总量控制

  《意见》要求,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每晚黄金时段(19:30-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22:00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广电总局还将对类型相近的节目进行结构调控,防止节目类型过度同质化。

  引进境外节目形态须上报审查

  近年来一些电视频道引进境外节目形态较多。《意见》指出,引进境外电视节目形态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适合中国国情,杜绝格调低下和内容庸俗,防止跟风、抄袭、模仿境外或他台的节目类型。

  《意见》规定,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引进境外电视节目形态,须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境外制作机构的背景、节目模式、节目内容等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前两个月将本辖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引进播出境外电视节目形态的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总局将综合调控引进电视节目形态的总体数量、题材内容、类别比例等,防止集中引进同一地区、同一类型、同一内容的节目形态。

  

  加大新闻等三类节目播出比例

  《意见》还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加大新闻类节目播出比例,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2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据广电总局统计,目前34家电视上星综合频道中日播新闻类节目时长达到2小时以上的只有15家;每日18:00-23:00自办新闻类节目达到2档以上的有23家。《意见》实施后,观众将能够更加及时充分地获得新闻信息。

  同时,要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扩大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少儿、纪录片等类型节目的比例,加强宣传教育功能,改善节目类型结构,着力提高节目质量。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还要至少开办一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道德建设栏目,9月1日起各上星综合频道已经陆续推出相关栏目。

  审

  省级须建立专门收听收看机构

  《意见》明确指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层管理”的原则,强化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播出机构的把关责任。对在节目中出现政治导向、价值取向、格调基调等方面的问题,有关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该节目分别采取批评、责令整改、警告、调整播出时间以至停播等措施。

  《意见》还要求,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均须建立专门收听收看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定期报告监听监看结果,及时发现、及时警示、及时纠正。

  此外在节目评价体系方面,《意见》明确提出“三不”,即“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广电总局发言人表示,我们一贯反对唯收视率论,并将探索建立新的收视率调查统计体系。

  疑问

  什么叫“过度娱乐化”?

  广电总局发言人称“过度娱乐化”是创作倾向问题,可从四方面衡量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答新华社记者问时解释,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问题并不是简单指节目类型,而是节目创作倾向问题。因此,不能把防止过度娱乐化简单地理解为要限制娱乐节目。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看电视节目是否存在过度娱乐化倾向,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衡量。

  功能原则

  广电总局:我国广播电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工具。在广播电视具有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文化教育、社会服务和审美娱乐等多重功能中,宣传教育应作为主功能放在首位。虽然不同的节目形态其功能有所侧重,但即使是娱乐节目,也应坚持寓教育、认知、审美于娱乐之中,达到教育引导、愉悦身心、陶冶情操的目的。凡是追求娱乐至上,忽视思想内涵,排斥审美追求,拒绝承载社会责任、主流价值的,应当属于过度娱乐化。

  元素原则

  广电总局:有些电视节目从主题定位、类型划分上虽然不是娱乐节目,但在节目创作过程中,过多添加了娱乐元素,结果喧宾夺主、娱乐泛滥,冲淡了原有主题,淹没了节目的理性精神和人文情怀。比如职场招聘节目,本是为群众搭建求职平台、传授职场经验的服务类节目,但有的节目中求职人员的才艺比拼、主持人嘉宾的插科打诨占据大量节目时间,使其认知功能、服务功能退居其次。这样的情况应属过度娱乐化。

  效果原则

  广电总局:看一个节目是不是过度娱乐化,要看其最终传播效果,是主题积极、格调健康,能够振奋精神、愉悦身心,还是以吸引眼球和提高收视率为主要目的,追求浅层次情感宣泄和快感满足。比如矛盾调解类节目的出现,本意是为了解决矛盾,但是有的节目却热衷披露隐私绯闻,展示阴暗心理,甚至为了制造看点,故意挑起、激化矛盾冲突,最终效果不是化解矛盾、引人向善,而是满足一些人窥私围观、幸灾乐祸的心理,对人们价值观形成误导。这样的节目应属过度娱乐化。

  总量原则

  广电总局:目前我国共有上星综合频道34个,此外还有一些少儿、动画、外宣、少数民族语言等上星频道。无论有多少频道,从观众的角度看,最终只能通过一块荧屏收看、一个遥控器选择。如果每晚黄金时间有一半频道都在播出PK选秀、游戏狂欢、家庭冲突等娱乐性较强的节目,必然让观众感到满眼都是娱乐,电视台成了大舞台。单个节目可能过度娱乐化的问题并不十分突出,但娱乐性较强的节目过于集中时,总量就会呈现过度娱乐化倾向,就需要加以调控。据新华社电

(责编: 大喻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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