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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警示:部分电视剧间广告偏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1日10:12  东方早报

  有的电视台每集电视剧前后或者两集电视剧之间的广告时间偏长。广电总局将敦促各级电视台执行上述规定,对违规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出现反弹,确保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举措长期有效执行。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

  按照广电总局61号令的规定,每小时商业广告不超过12分钟,其中19点至21点两小时的商业广告总量不超过18分钟。

  早报综合报道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1月10日在北京说,从元旦以来,取消每集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政策得到了有效执行,广电总局下一步将解决电视台每集电视剧前后或者两集电视剧之间广告时间偏长的问题。

  限广令后“不见插播广告”

  昨天,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说,今年元旦起,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规定正式实施,各级电视台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高度,认真执行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规定。中央电视台和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湖南、黑龙江、吉林、四川等省、市级电视台,都采取有效措施,在元旦前做好了广告和节目调整,从元旦开始播放的每集电视剧中,不再看到广告。

  发言人说,同时,北京、湖南等地电视台还根据观众建议,在每集电视剧之间给出了“本集完”、“下一集马上播出”等人性化提示,以利于观众合理调整收看时间。广西和南宁等地电视台倡议共同签署《广西广播电视广告“诚信播出”自律公约》。广电总局和省、市级广电局也加强了对各级电视台播放电视剧的监看监管,发现违规情况,立即责令整改。

  电视台“中间不插插两边”

  去年,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重申了2010年下发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61号)的要求,并将国家广电总局令第61号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减少广告损失,部分电视台想出了应变“对策”。比如,在下集预告中,通过两集之间滚动循环的下集看点体现商家LOGO;多数电视台增加了两集电视剧之间的广告时长。有媒体报道称,观众在两集电视剧中间最长等待了23分钟的广告;有的电视台则在剧集播完后无缝衔接10分钟的探班等环节;有的电视台直接把广告放到荧屏下方,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广告。

  发言人要求监管防反弹

  因此,昨天国家广电总局发言人说,从元旦以来各地电视台的播出情况看,取消每集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政策得到了有效执行,但也有电视观众反映,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后,有的电视台每集电视剧前后或者两集电视剧之间的广告时间偏长。按照广电总局61号令的规定,每小时商业广告不超过12分钟,其中19点至21点两小时的商业广告总量不超过18分钟。广电总局将敦促各级电视台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对违规的将进行严肃查处。

  发言人说,下一阶段,广电总局将要求各级电视台继续加强自律,确保目前的良好态势;同时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出现反弹,确保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这一举措长期有效执行,以给广大电视观众创造满意的电视收视环境。

(责编: 葱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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