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深化文体改革,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在谈到民营企业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时指出,要给予民营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在电影产业上更是如此,“但是电影两张进出权分别给了两个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张没有”。
第三张进口“牌照”争夺激烈
王健林指出,这种不平等在文化领域主要有两个表现:一是资金投向,包括国家财政的资金投向主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文化产业单位可能很难获得;二是在政策方面也不能平等,比如电影产业,无论是制作还是放映国有企业的占比都是少数,但是电影两张进出权分别给了两个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张没有。对此,王健林曾在去年8月由全国政协举办召开的文化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上,希望获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外国影片进口许可”。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人艺院长张和平认为,随着WTO的进程,以后每年将有34部美国大片进驻国内市场,这对国内电影人是巨大挑战,要以文化自信和自觉坚守住阵地。
目前,中影集团和华夏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共同控制了国内庞大的海外进口电影发行权,而引进进口电影这一项盈利空间巨大的业务对整个行业的其他公司也具有很大吸引力。今年2月,中美双方就解决WTO电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主要包括:中国将在原来每年引进美国电影配额约20部的基础上增加14部3D或IMAX电影;增加中国民营企业发布进口片的机会,打破过去国有公司独大的局面等内容。此后,电影行业中,对增至三家拥有进口影片发行权的公司的呼声,也愈发增高,包括博纳影业、华谊兄弟(微博)、万达集团,甚至是国字号背景的上影集团,均有意获得这张“牌照”。
出台电影法
让电影生产有法可依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电影审查过于严格的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尹力说,从电影诞生那天起,电影审查制度也诞生了。因此,关于审查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用什么尺度来审查的问题。随着中国电影的快速发展,不断有电影界的政协委员呼唤国家电影法的诞生。出台电影法是让电影的摄制、生产、制作能够有法可依,而不是按短期政策、按一定变化了的法规或者由少数人对电影所理解了的好恶来评判。
尹力认为,目前对电影的管束太多,他希望给电影更多的松绑,能够给电影提供更加宽松的创作和制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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