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12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在深圳举行。然而与众星荟萃相比,更令人关注的是,在当天活动的尾声,高晓松(微博)、宋柯、张亚东(微博)、袁惟仁(微博)、林夕(微博)、姚谦(微博)、张楚、汪峰(微博)等十位音乐人集体现身采访室,联名签署了一份《关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有关音乐著作权条款的呼吁》,几乎所有到场的歌手都签名对此表示支持。
高晓松直言不讳地表示:“最近新出台的草案,对音乐的部分严重剥夺了我们对自己作品的处置权和定价权,这是不公平的。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唱片作品就是我们的财产,甚至对很多人来说是唯一的财产,失去这个权益,他们就失去了一切。希望我们能团结一致,发出我们的呼吁和声音。”宋柯则告诉记者,“从近日音著协和部分律师对于此事的某些回应来看,他们认为音乐人误会了这个法案的初衷。新草案所谓‘更利于传播’实属托辞”。十大音乐人的联名呼吁得到了音乐圈后生晚辈的支持。“小燕子”李晟(微博)被问及此事时以比喻的方式予以回应:“这就好比妈妈怀胎十月生下了孩子,但孩子却被迫要把所有人当做妈妈。”
一周以来,关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争议一直在持续,鸟人艺术CEO周亚平表示:“集体管理组织肯定是最大的受益者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垄断性越来越强了。”北京海蝶音乐副总裁刘鑫对记者说,“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行管理著作权应该遵循自愿原则”,现有的一些集体管理组织运作缺乏透明度,“钱怎么收的,收了多少,怎么分配等,不透明”。据他透露,去年热播的电视剧《步步惊心》的主题曲《一念执著》词曲作者严艺丹,仅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到了300多元。
面对争议,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处长许炜表示,这个就是拿出来让大家提意见的,所以名为征求意见稿,本就是一个不够完善的草案,“我们将来也会在合适的时机公开做一些说明。我个人认为,这一条款的实质并非是打压权利人,反而是在鼓励传播,扩大权利人的受益范围。”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了解到音乐界对草案的一些质疑,“我们还是希望低下头来,多听听大家的声音。4月中下旬会就此事给公众一个回应。”
法律界相关人士表示,草案中的“使用”一词是指可以引用,和“拥有”存在很大差异,他人只是可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并不是拿原版录音制品进行复制和用于商业用途。现行《著作权法》也有录音法定许可的规定(第40条),但不同之处在于,新的修改草案删除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这一例外规定,同时新增了“3个月后”这个时限规定。律师认为,删除条款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著作权人支配自己作品的力度。如果加上“版权人要求不让使用就不能使用”会更加合理。此外,草案中规定的“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这个时间有些短,在美国规定的是“6个月后”,因为录音制品出版3个月刚好处在热销的阶段,这个时间是否需要延长,可能还需要更多探讨。新报记者 翟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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