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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三订仍无果 谁来给音乐人撑腰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7日17:12  北国网-辽沈晚报微博

  昨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再度引发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和重视。此前《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个别条款引起了高晓松(微博)等音乐人的质疑,4月25日,国家版权局在北京召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媒体互动会,可是依旧无法达成共识,音乐人更是吐槽一片。

  事件一:

  宋柯和版权局领导激烈“对骂”

  25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媒体互动会在北京举行,有网友微博直播爆料,“宋柯和版权局领导激烈对骂”。事后,宋柯通过媒体表示,没有“对骂”,大家都挺平静,只是思路依旧不同,还是那几个最扎眼的几个条款。

  宋柯所指的条款,便是《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第46、48、60、69和70条。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对草案中争议颇大的条例,进行了逐个解读。

  王自强称,此前不少人对该法有误读,实际上它并非“恶法”,是为了完善版权保护制度,更好地保障版权。

  音乐人宋柯觉得:“相关部门还是有思路的。但从草案来看,对唱片公司明显考虑不周。 ”至于“音著协”这个集体管理组织,宋柯的态度显然不太友好:“过分强调它的作用,什么都让它大包大揽,等于没有给权利人留有权利。”音乐人莫凡(微博)更是表示,“音著协没让我满意过! ”

  记者点评:“音著协”咋就那么不受待见?

  举个例子,曾为S.H.E写过《中国话》的郑楠,正式发行的音乐作品有40多部,,加入音著协后这几年,每年只能拿到两万多块版权费。照郑楠自己的话讲,“具体哪些歌被播出了?哪些歌被翻唱了?次数是多少,都由他们说了算。反正每年年底,音著协就通过唱片公司,往我账户里打上一笔钱,就算完事了。 ”

  此次《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出台,无疑把“音著协”的权力放大,可是音乐人们质疑,音著协到底都起啥作用了?从成立之初的每年几十万收入到如今的数千万收入,音著协对表演权的管理,除了向演出商收钱,还做什么了?

  歌手汪峰(微博)加入了音著协,可是在知识产权遭到侵害时,还得自己站出来维权。

  音著协就是音乐人们的娘家,可是这个娘家人却没给嫁出去的女儿撑腰,光收钱不干活。难怪包括宋柯、高晓松等一批音乐人要在微博上吐槽。

  音著协只有切实担起“家长”的职责,替“孩子”争取权益,才能真正受到音乐人的拥戴。

  事件二:

  周杰伦版权日打击盗版

  25日,周杰伦与好友方文山(微博)等人发起了“爱正版、保护与尊重文娱艺术家知识产权”正版公益活动,更是让“爱正版,够自由,哎呦不错哦……”成为微博“造句接龙金言”。

  周杰伦曾对媒体表示:“其实当一个音乐人真的很辛苦,写一首好歌真的不容易,如果盗版继续猖獗下去,这对很多有梦想的文娱艺术家创作激情与创意将是一个极大的危机,歌迷粉丝的权益也将受到伤害……”。

  记者点评:没法律撑腰难道要音乐人都去卖烤鸭?

  周杰伦此举,正应了日前《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争议话题,受到广大音乐人的力挺,可是又正戳中了音乐人的痛处:行业不自律,让剽窃者钻法律的空子,是他们最大的硬伤。

  没有法律保护,音乐人们的创作热情大大退减。某娱乐集团总裁通过微博表示,音乐人,要么改行,让子孙听欧美、日韩,要么罢录,罢唱,绝食,抗议……

  此前宋柯干起了“卖烤鸭”的副业,难不成,要所有的音乐人都去改行卖烤鸭或者再干点啥小买卖,才能供得起创作这碗饭? 记者高莹

(责编: sa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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