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河:《康熙大帝》另有内幕
http://ent.sina.com.cn 2000/04/19 天府早报
本报讯:百集电视剧《康熙大帝》制片人林鸿17日在宴请成都媒体时称,二月河将《康》剧同名小说的电视改编权
卖给刘大印是出卖人格,并透露欲起诉这位写帝王小说出名的作家。二月河昨18日闻知此事后十分惊讶,表示“林鸿是在没
事找事”,并声明如果林鸿即将开机的《康》剧与他的小说有关的话,他反而会让林鸿吃官司二月河昨18日在接受记
者采访时,似乎不愿提及这件已过了四五年的往事,“都过了好几年了,她怎么现在想到要打官司”按二月河的说法,当年
他以两万多的价格将《康熙大帝》第一卷改编权卖给林鸿。其实是很没有经验的作法,“否则价格不会这么低,我只是想他们
拍成电视剧有利于推广作品,才给了她电视改编权。”
据二月河称,林鸿在《康熙大帝》前20集播出后,曾希望能得到他2-4卷的电视改编权,二月河终于在1996
年2月3号签下了授权书,“将小说《康》全书电视剧改编权授与林鸿”,并要求林鸿”应付原作者凌解放即二月河原名
人民币16万元,并于1996年5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二月河认为林鸿说他“拒收先付的10万元”完全是凭空捏造
。他解释,林鸿称资金一时周转不灵,只能先寄10万元给他,但所寄的10万元汇款单上姓名地址很不清楚,银行干脆拒绝
他认领,并自作主张退回了汇款。待他欲找林鸿讲清楚这件事时,却再也联系不到林鸿。因此,二月河认为林鸿根本就没履行
过合约,双方再不存在任何法律约束,将电视改编权卖给刘大印也就顺理成章了。
二月河认为,现在真正拥有《康熙大帝》电视改编权的只能是刘大印。如果林鸿要因为刘大印也在拍《康》剧而起诉
,他将到法院奉陪,但是林鸿的《康》剧第二部如果和小说雷同,那么不光是他,连刘大印也不会甘愿侵权。现在,他暂时不
会再理睬这件事。”
至于台湾版的《康熙情系金鸾》,二月河称这也是根据他的小说改编,“不过这只是盗用了我的小说,他们从未付给
我任何费用。”(记者吴晓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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