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金钱镖》被告侵权 单田芳被索赔15万元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6月16日17:44 半岛都市报
本报讯:单田芳播讲的评书《十二金钱镖》不久前被告侵权,近日,此事件又有了下文。经过《十二金钱镖》一书的法定继承人宫以仁的代理人、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的潘强、马明国律师深入地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材料,目前已拟好诉讼状,将于近日在京提起诉讼。评书名家单田芳作为第一被告将被索赔15万元,评书《十二金钱镖》的录制单位鞍山人民广播电台作为第二被告被索赔5万元。
潘强给记者出示的诉讼状中称,原告(宫以仁、宫稚羽)之父宫白羽系《十二金钱镖》一书的作者。1987年原告宫以仁将《十二金钱镖》改编整理后由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了80万字的“评书版”,发行20万册,同年由华夏文艺出版社发行2万册。
2000年3月,原告在津期间发现某电台正在播放由第一被告播讲的、由第二被告鞍山人民广播电台录制的评书《十二金钱镖》,在此之前原告对此一无所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及实施条例,原告提出以上诉讼请求,同时要求判令二被告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江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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