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个体户告赵忠祥、梁晓声“欺诈”
http://ent.sina.com.cn 2000/04/14 成都商报
围绕赵忠祥《岁月随想》《岁月情缘》两本书,赵忠祥和作家梁晓声、央视主持人姜丰、济宁电视台记者周长行及上
海、北京两家出版社,被杭州一读者指控共同构成民事欺诈。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收到这位名叫金正明的读者递交的
诉状。
金正明是杭州一从事服装买卖的个体户,他在诉状中说,近几年来,包括赵忠祥《岁月随想》《岁月情缘》在内的众
多名人回忆录、传记、随笔,都是急功近利的“泡沫文化”,一为骗钱,二为树碑立传。而作为他自己--一个时刻关注着中
国文化发展的“小人物”,决心挑战名人,使他们的骗人行径得到警告和制止。
金正明认为,图书是一种商品,读者即消费者,赵忠祥的两本书中有812处病句,严重损害读者权益,是一种文化
欺诈。他认为语法既称之为“法”,就是一种人人必须遵守的语言规范。
金正明说,赵忠祥等人的作品违反语法规范,写了一大堆文化垃圾,但他没有想到他20年来最为看重的作家梁晓声
会为其“抬轿”。他认为梁给赵《岁月随想》写的序有违人格、几近无耻。梁和姜丰、周长行在给赵书写序作跋时,对赵的人
格无限拔高,把赵定位为20世纪中国最伟大、最善良、最谦虚、最宽容、文化品位最高的学界导师,如“没有伟大的人格,
便没有伟大的作品”等;赵的两本书则被吹捧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天才杰作,如“他那些用真诚和哲理孕育的故事,
自然天成的文章风格……吸引众多读者”等,给了消费者一个虚假的质量承诺,违反了《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上海人民出版社、作家出版社编辑出版此类浮夸欺诈之作,与上述4人共同构成民事欺诈。金正明请求法院判令两家出版社不
得再版《岁月随想》和《岁月情缘》,判令6被告在国家级报刊、电视上公告收回梁等人的序和跋。否则,今后赵出的每本书
都有他们三人的法律责任。(《钱江晚报》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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