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荆门败诉
http://ent.sina.com.cn 2000/04/19 中新社网站
中新社湖北分社网站消息:湖北中天亨迪药业有限公司与北京晓庆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电视随片广告合同纠纷一案,日
前由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刘晓庆败诉。
1997年,刘晓庆主演了40集电视连续剧《火烧阿房宫》,同年9月28日,湖北中天亨迪药业有限公司与北京
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全国随片广告协议,约定中天亨迪的药品广告随该剧在全国200家电视台播出。根据约定,
中天亨迪药业已向北京晓庆公司支付定金38万元及广告费60万元。履约过程中,全国数十家电视台未按要求播出电视剧或
随片广告,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湖北中天亨迪药业与北京晓庆公司订立的协议合法有效,晓庆公司未履行约定的全部
义务,构成违约,并给湖北中天亨迪药业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法院据此判决晓庆公司支付湖北中
天亨迪药业公司违约金175万元,赔偿损失9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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