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影星温兆伦以违反演出合同为由把广西电影制片厂和广东满天星影视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该案。
温兆伦称,其与两被告签订摄制30集电视连续剧《别无选择》演职人员合约后,参加了前10集的全部演出工作。后因病就诊,医生为其开具需休息两周的诊断证明。剧组负责人劝其休息,并约定在其休息后再继续拍片。原告因此向制片主任交病假条并返京休病假。
被告在此期间以函告形式与温解除原合约。(晨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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