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基会法律顾问细道“巩俐广告风波”平息原委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7月13日19:09 新浪娱乐
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哈尔滨第六制药厂今日达成了双方谅解备忘,圆满解决了巩俐所做的"盖中盖"广告借用希望工程名义的事件。本站记者在第一时间,独家采访了青基会方此次事件的全权代理,青基会授权常年法律顾问王宁,获得了关于事件解决的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为什么能这么快达成协议
王宁披露,之所以能这么快地达成协议,一是因为青基会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为了维护"希望工程"合法权益;二是因为双方的负责人都本着高度客观的态度,为了维护"希望工程"品牌和国有企业的声誉,有了统一的立场,问题就容易得到解决了;三是哈六药对这起事件的态度有了改变,认识到广告本身对"希望工程"客观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并已经采取了实际措施,从各媒体上撤下了相关广告。
"这是一起非诉讼案件"
记者询问青基会是如何评价这起事件的,王宁说,青基会的基本立场是一贯的,即认为巩俐所作的这则广告是对希望工程品牌和概念的借用,有借助这一品牌进行产品经销之嫌,而且这种借用未经青基会允许,对希望工程的品牌的确造成了不良影响。但同时,青基会也认为这种借用并非恶意,主要是因为创意上考虑得不是很周到,而事后对不良影响也没有一个很好的认识。它与前不久希望工程与香港《壹周刊》的法律诉讼性质完全不同。因此,"按法律术语来说,这是一起非诉讼案件。"
事件调查并非缘起于网上
关于这起广告事件,网上最先见到的是署名"阿修"的一篇评论,那么青基会是否也是最先从网上看到这篇评论后,才采取措施的呢?王宁对这一提问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证实,在阿修的文章在网上流行之前,即在六月下旬,他已经收到了青基会要求对该广告进行调查的通知。
希望工程应该是有亲和力的
前不久与香港《壹周刊》的诉讼案件,加上这一次与哈六药的"非诉讼案件",青基会是否会给人留下到处打官司的印象呢?王宁笑着强调,青基会从来都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所有行动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维护希望工程的合法权益。这次广告事件再一次说明,希望工程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但青基会是非常不愿意涉入法律诉讼的,作为一个全国人民都很关注的公益品牌,希望工程本来就是为公众服务的,它应该是具有亲和力的。
"希望工程还能做广告吗?"
虽然这起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但是否说明对于广告业来说,希望工程从此就不可侵犯了呢?王宁认为,并非如此。首先,与希望工程所从事的公益事业相关的公益广告,青基会是非常欢迎的。同时,希望工程也并非绝对不可以与商业活动相结合。但这种结合必须在不损害希望工程品牌的前提下,必须事先征得青基会的认可。
上图为王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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