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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专家发难“三种唱法”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6月12日16:03  齐鲁晚报

  不记得哪一年了,随着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按“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进行比赛,一年又一年,已经形成了一条约定俗成的划分法则。不仅普及到数亿老百姓,而且艺术院校专业方向的划分也受到这条法则的影响。在这条法则已经实践了近20年后的今天,音乐圈的专家们坚定地站了出来,对它投了反对票----“三种唱法”的划分并不科学,而且已经开始制约中国音乐的发展,中国音乐的比赛、教学有必要重新划分。

  日前,在《音乐周报》的组织下,京城数位音乐专家围坐一起,就“三种唱法”展开讨论。“三种唱法”提出初期,对中国声乐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阻碍了中国音乐的发展。国外一位前辈音乐家曾经说过,100个人有100种唱法,中央歌剧院教授刘诗嵘认为,歌唱比赛不应该按声音划分,按作品划分可能更好一些。凡是受过良好专业音乐训练的歌唱家,就应该掌握多种风格的演唱,既有兼容性,又有自己的个性---也就是有自己擅长的曲目。在中国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歌唱家中所谓唱民族的就不唱美声,当然唱美声的也不唱民族的歌,互不越雷池一步。60年代,我们排演的歌剧《阿依古丽》,胡松华和李光曦在剧中同饰一个角色,用今天的观点来看肯定不可理解,因为胡松华和李光曦一个是唱民族的,一个是唱美声的。殷秀梅如果参加歌唱比赛,也不知是把她搁在美声组里,还是搁在民族组里?

  歌唱家蒋大为也提出了一个疑问:民间歌手在比赛中十分吃亏,他们与借鉴了西洋发声方法的民族歌手相比,会被认为发声不科学。

  比如,去年参加青年歌手大奖赛的李琼,当时并没有获奖,但那一届比赛只有她因《山路十八弯》现在唱红了。蒋大为认为,“三种唱法”抑制了许多有个性的歌手的推出,我们不应该拿某种形式,人为地画圈。

  艺术不是为唱法而唱,艺术更不是为唱法而写。作曲家徐沛东无奈地说,“三种唱法”的概念也制约着我们的创作思路。电视台推出一个晚会,导演会跟我要求---来一首美声的或来一首民族的或来一首通俗的歌,我们就得按照各自的样式来一首。为什么美声歌曲大家不爱听,一写美声歌曲,就是拉开了架势模仿西洋音乐,只追求声音,一点儿也不生动;一写民族的歌曲,就是细细嗓子唱的那种柔柔的歌;一写通俗的就是模仿港台歌曲的曲调。我们按照自己想法创作的歌曲或者叫“杂交”出的作品哪边都靠不着。徐沛东认为,“三种唱法”是中国特色,问题出在“求全求大”上----歌唱比赛过分强调形式要大,什么都要有,为把所有的东西都涵盖进去,勉为其难地定了这么一个“三种唱法”。这么做,似乎很繁荣,但实际推出的作品和歌手都很单一。他建议,可以以地方杯的形式只举办一种内容的歌唱比赛,比如广东杯流行声乐比赛,里面还可以按风格细分奖项;比如北京杯中外歌剧选段及艺术歌曲演唱比赛,演唱者既可以选唱外国歌剧经典选段,显示自己的声音;也可以选唱中国作品,有利于推出新曲目。

  中国音乐学院声乐教授王秉锐说,7月份分别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举办的“亚洲华人声乐大赛”和“国际华人声乐大赛”的划分方法,值得借鉴。“亚洲华人声乐大赛”在4个范围进行比赛:外国歌剧咏叹调和艺术歌曲、中国歌剧咏叹调和艺术歌曲、新加坡艺术歌曲、中国民歌。“国际华人声乐比赛”除第4项是马来西亚民歌与之不同外,其他范围一样。他们要求参赛歌手必须4个范围的比赛都参加,考查歌手的全面实力,我们可以根据情况再确立标准。(徐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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