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DVD/CD >正文

声讨正版碟强制播广告 博客名人鸿水准备起诉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0:23 中国消费者报

  随着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了购买正版碟。但当消费者观看时,却往往发现正片开播前加播的广告无法快进跳过。日前,博客名人鸿水(blog)(原名瞿继鸿)发表公开信进行声讨,认为出版商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并表示准备对此提起诉讼。

  公开信声讨碟片商“霸王”做法

  鸿水是新浪博客(blog)名人,前不久,他购买了正版的《夜宴》《宝贝计划》《无极》(blog)等DVD碟片欣赏。但他在看片过程中却发现,这些正版碟片在正版内容播放之前都插了三至五分钟不等的广告。鸿水使劲地按快进键,却发现这些广告的播放速度如常,三五分钟后正片开始。鸿水发现,越是名声大、造价高、明星大腕云集的电影DVD碟片附加的广告越多,前面有,后面还有。

  为此,鸿水在新浪的个人博客上发表了一封《关于声讨〈夜宴〉〈宝贝计划〉等DVD碟片“强制消费”广告的公开信》,指出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典型的“霸王”做法。鸿水强调:他不反对商家利用广告赚钱,但必须给像他一样购买DVD碟片的消费者选择权,而不是强制消费广告。消费者花钱支持了正版,却又被碟片商逼着看自己不愿意看的广告,不仅浪费时间,还会造成精神上的不愉快。他呼吁众多消费者联合起来,为消费选择权向碟片商宣战。他认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该行业市场不成熟的表现。一个成熟的市场,应该更多为消费者考虑。

  目前,鸿水公开信的点击率已达到5000多,并有百余名网友跟帖,网友“移舟听风雨”跟帖说,“霸王条款,应该废止。”一位名叫“人在法国”的网友留言说:法国的正版DVD碟10欧元一张,没有强制广告。据了解,目前另一门户网站也准备以声讨专题征集亿万网友大签名。

  法律规定不够完善 律师称此事件属“公益诉讼”

  《无极》DVD的制作商中凯文化集团发行部负责人钟先生对此表示,如果不加广告,公司所投入的钱就很难收回。仅仅靠卖碟赚钱,在这个行业就很难维持。同时,因与广告商有合同规定,DVD碟片正式放映影片前的广告不能快进,他们是按照合同设定的。钟先生还解释说,现在国家在这方面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每个碟片制作商都在片前加广告,而且不仅碟片制作商拉广告,碟片的发行商也拉广告。

  对此,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律法规目前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只要广告内容是按照合同插播,在版权方面就没有什么问题。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只负责广告的内容及渠道是否合法,而不对广告的发布形式进行监管。而北京汇佳律师师务所主任邱宝昌先生则认为,正版碟片插播的广告不能快进,碟片商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碟片中插播广告而未事先向消费者明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碟片商的这一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对于产品的制作,国家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禁止,但其销售则受到《民法》《消法》的制约。消费者有权依法提出索赔。

  据鸿水介绍,他已决定对此事提起诉讼,目前正就索赔条件事宜与律师进行沟通。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李亚飞律师表示,这是很多消费者都碰到过的问题,鸿水如果状告碟片制作商和发行商,是代表大部分消费者的利益,应属于“公益诉讼”的范畴。但目前法律对这方面规定得不够完善,仍存在争议。本报记者 桑雪骐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