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虎藏龙》侵权纠纷频频 著作权人不讨说法不罢休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9月07日10:07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石宇)8月9日,《今古传奇》杂志社社长舒少华等人专程赴京,就该社在创刊20周年精华系列中重新刊出了《玉娇龙》和《春雪瓶》一事,向王度庐先生的家人致歉。并表示立即停止发行,公开致歉(致歉声明登于近日的《光明日报》和《今古传奇》杂志上),赔偿损失,保证此事不再发生。
《玉娇龙》和《春雪瓶》是聂云岚根据王度庐的著作《卧虎藏龙》和《铁骑银瓶》改编的,曾于80年代在《今古传奇》杂志上连载。该作品发表时,没有原作者的署名,亦未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限于当时的一些具体情况,在《今古传奇》杂志社的调解下,此事未诉诸法律。今年5月,该社为纪念创刊20周年又刊出了《玉娇龙》和《春雪瓶》(共4本),再次发生了侵权行为。该社领导发现此问题后,立即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对此,王度庐的家人表示满意。
王度庐的夫人李丹荃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认为《今古传奇》杂志社是了解《玉娇龙》和《春雪瓶》的版权问题的,因而其错误很严重,尽管他们也有许多理由,也有许多难处。但是《今古传奇》杂志社的领导是很负责任的,他们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使得双方之间的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对此我们也很满意。人与人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的,许多事情其实都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作为著作权人,我们就是希望能尊重作者的劳动,作者的权益能得到应有的维护,能有一个良好的、促进文学艺术繁荣的环境。”
再次谈到聂云岚的《玉娇龙》和《春雪瓶》,李丹荃激动地说:
“许多年轻人没有看过王度庐的原著《卧虎藏龙》,没看过280万字的‘鹤———铁’五部,可是他们在读中学或大学时却正好可以看到《玉娇龙》和《春雪瓶》。许多人喜欢这个故事,却不知道这个故事其实是王度庐写的。这使我想起古龙先生在1980年写的一段话:‘王度庐是谁?现在的年轻朋友们大概已经很少人知道王度庐是谁了。幸好我已不再年轻,所以我还知道王度庐是谁。……所以到了我生命的某一阶段中,我忽然发现我最喜爱的武侠小说作家竟然是王度庐。’(古龙:《写当年武坛风云人物于酒后》)”
“将现代小说改写成小说,其主要人物(连外号都一样)和主要故事情节与原著差不多,篇幅也与原著差不多,这是个很特殊的现象。王度庐是现代人(1977年病逝),讲北京话,写白话文,还被一些学者封为‘北派四大家之一’,他的书有什么必要要让别人重写呢?《著作权法》中关于改编的定义是这样说的: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而《玉娇龙》和《春雪瓶》二书起码是没有改变原作品的表现形式。它们与原著同为长篇小说,内容也没有超越原书。”
“最近听说有人要将《玉娇龙》和《春雪瓶》拍成电视剧,并在报上说:‘有著作权纠纷,反而让我们更好操作,使电视剧未拍先红。’我觉得作为影视公司,作为新闻媒体,可以这样置著作权法于不顾,这真是我们社会的一种悲哀。《玉娇龙》和《春雪瓶》是王先生笔下的产物,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改来改去的。”
“我已经80多岁了,如果我不在有生之年处理好这些事情,还事实以真面目,我就对不住已故的王度庐先生,也对不住海内外广大喜爱王度庐作品的读者了。”
谈到最近发生的另外几起关于对《卧虎藏龙》的侵权行为,李丹荃女士说:“为什么在著作权法公布10年后的今天,仍有一些出版社、影视公司不断发生侵权行为呢?我觉得一是不懂法,二是知法犯法。由于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为了赢利,他们并不怕法律制裁。现在看来最大的教训就是要依法办事,过去我常以为可以靠道德等其他东西来维护公正,现在看来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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