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宁佐勤)本报娱乐版去年底曾报道的有关“首届CCTV杯全国电视大赛舞美大奖颁错人”一事最近有了新进展。记者近日从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原告广州军区战士歌舞团叶青争回舞蹈《西楚悲歌》的舞美设计一半署名权。海淀区法院的关于叶青诉孙天卫侵权一案的判决主要包括:确认电视舞蹈《西楚悲歌》的舞美设计署名为孙天卫、叶青,孙天卫在《中国电视报》上刊登声明,同时向广州军区战士歌舞团、中央电视台呈交一份说明,说明舞美设计应为孙天卫、叶青。
记者在得悉判决结果后分别致电孙天卫和叶青,孙天卫一直关机联络不上,叶青则向记者表示:“我对判决结果不是很满意,但法庭证明孙天卫侵权,为我争取回一半署名权,我也觉得是讨回了一些公道。”记者还从北京海淀区法院获悉,由于“叶青诉孙天卫”一案是中国首例舞美侵权案,在审理过程中甚至惊动了最高人民法院。另据悉,由于此案上诉期已过,但由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因此中国首例舞美侵权案可以宣告审结。
-背景
去年10月2日至5日,由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首届电视舞蹈大奖赛在北京举行,广州军区战士歌舞团应邀参加了首届电视舞蹈大奖赛,参赛作品是舞蹈《西楚悲歌》,由该舞蹈的编导徐成华、演员阎红霞参赛。由于这届舞蹈大赛要求用录像带参赛,而且必须统一到北京录像,因此在1999年3月舞蹈《西楚悲歌》去北京录像时,演员将叶青设计的“楚”字大旗的舞美背景带往北京。因为平台携带不便,所以决定到北京补做。由于录像时叶青没有去北京,因此孙天卫帮《西楚悲歌》负责舞美背景。最后舞蹈《西楚悲歌》在首届电视舞蹈大奖赛中大获全胜,除了获得作品奖,还获得100多部参赛作品中唯一的舞美大奖。本报曾于去年10月9日报道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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