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认为,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中央戏剧学院未经同意,并明知在未取得京文唱片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就擅自使用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作为话剧的主题歌曲进行公开表演,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司享有的著作权。为此,请求法院判令中央戏剧学院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支付48万元赔偿费以及案件的诉讼费用。
本报综合消息新华社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在话剧《翠花上酸菜》演出中使用了雪村创作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这首歌,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已向法院起诉话剧演出单位——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在起诉中称,2001年7月20日,公司与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的作者雪村签署了有关合约,取得了这首歌的著作权,权利享有期限从合约签署日起至2004年7月19日。去年年底,中央戏剧学院的代表曾就话剧《翠花上酸菜》中使用《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作为主题歌曲进行表演一事与公司协商。协商中,公司提出根据话剧表演使用情况,应支付著作权费每场3万元,但中央戏剧学院的代表在言明“回去研究”后杳无音讯。今年1月24日,中央戏剧学院制作的话剧《翠花上酸菜》在中国儿童剧院及中央戏剧学院公开演出16场,而且在演出中均使用了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作为话剧的主题歌曲。
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进一步采访。刘艳是负责《翠花上酸菜》15场首演的制片,据她介绍,当初拍这部戏时学生们找到雪村提出想用他的《翠花上酸菜》作为主题曲,且由于学生们费用有限,因此只能付雪村2000元,雪村表示“算了”,并写张条表示同意,公司也表示可以出让版权。至于后来加演的16场,是一个演出公司来运作的,因此对他们的情况并不清楚。
记者就此采访了京文唱片公司的有关人士,据介绍,当初中戏的学生在排这部话剧时曾与他们提起使用《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的歌曲,并表示他们的15场演出将全部是免费的,京文也希望能支持新人,便同意了,但事后了解到《翠花上酸菜》并不是如事前所说的免费,且还要再加演,京文认为此举已属商业行为,应按照规则来做,于是才向他们提出应给雪村、京文冠名,并付雪村一定费用,但这些要求,中戏并没有执行,于是才有了起诉中戏的想法。这位人士表示:“起诉中戏,不是要告学生,而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至于如何来解决这件事,京文将完全委托给律师来办。
京文唱片公司将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
目前此案在被北京市二中院受理后,已移送这家法院的知识产权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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