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的《说广告》在今年春节晚会上获得曲艺、杂技类三等奖,因为是咱沈阳人,家乡观众颇为他感到骄傲,昨日记者却了解到,《说广告》首演者并非王振华,更严重的是第一作者并没有将本子转让给他,事情复杂了。
《说广告》这个段子对于沈阳人来说并不陌生,早在去年10月份沈阳曲艺团的精品展演专场演出上,著名相声演员于琪和周智光就曾经表演过,其辛辣的讽刺给在场的观众留下
了深刻的印象。记者当时也在场,所以在看完春节晚会后就曾经问过曲艺团有关领导,当时他们的答复是:“王振华参与了创作,所以就没有追究。”但是昨日记者却从初演者于琪处了解到,该作品的第一作者是周智光,第二作者是周僧,当时王振华已经离开沈阳曲艺团,所以说他参与创作根本不可能。于琪还告诉记者,这个作品是1997年10月份创作出来的,当年就获得了全省“西港杯”相声大赛一等奖、全国第二届相声大赛金狮奖,他本人还获得了个人表演金奖,作品获得综合二等奖,这已经成为曲艺团的荣誉,而不是个人的事情了。
《说广告》上了春节晚会,这对于作者来说应该是件好事,可是作为第一作者的周智光却很是恼火,本子是他写的,初演者是他和于琪,结果王振华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擅自把本子搬上央视,还擅自署名,这让自己极为被动,在团里的影响也不好,而且对自己的搭档于琪也很不公平。
大家都知道,一个好的相声作品,本子创作是其中一半,而另一半主要靠演员的表演,于琪早在1997年就凭这个本子拿了奖,现在没有经过初演者和作者的同意,王振华擅自用了这个作品,并在全国观众眼前表演,这对于作者,对于初演者是否公平呢?有人已经提出“春节晚会越来越像名利场”,难道名利对于演员来说真的有那么重要吗,甚至不惜盗用别人的作品?另外,据记者了解,沈阳市文化局、沈阳市曲艺团也正在就这事进行讨论,至于事态如何发展,本报将进行跟踪报道。(本报记者鲁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