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从看守所出来取保候审的刘晓庆传言很多,比如日前有消息称,刘晓庆为了躲避媒体及筹划东山再起可能会回老家重庆等等,但这一消息最近遭到了刘晓庆好友李年的否认。当记者问起“刘晓庆可能会离开北京到老家重庆筹划东山再起”一事,李年表示:刘晓庆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只能呆在北京,哪都不能去,而且还要定期到有关部门报到。
从李年的话中,可以看到,刘晓庆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羁押、失去人身自由之后,其对
于法律的威严有了更深的理解,因此,对于取保候审阶段自己的义务有十分清醒的认识。事实的确如此,从法律意义上说,虽然从看守所羁押转为取保候审,对于刘晓庆来说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但是,解除羁押并非代表案件的终结,取保候审仍是对犯罪嫌疑人一种强制措施,从被逮捕到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的变更,而非强制措施的解除,更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调查的终结。因此,在取保候审阶段,刘晓庆目前的犯罪嫌疑人身份并未改变,要履行配合有关机关工作的种种义务,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时及时到案,同时不得从事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等等。
现代法治社会最鲜明的社会特征之一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句话虽然朴实,但对于每个人尤其是名人来说,应有强烈的认知。作为名人,你完全可以用你赚的钱吃山珍海味,过你认为潇洒的生活,也可以悠游于公众艳羡的目光之中,保持心态的优越感。但是,你必须时刻记住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公民。公民这个法律概念的隐喻就是“法律的囚徒”,意味着在法律之网中作茧自缚,接受法律的规训、呵护或处罚,并把守法作为起码的德性。因此,一些名人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些不良个性或是习气,在道德范畴内,尚可以得到社会容忍,同时,他也可以表现出蔑视道德法则,显示特立独行的一面,但是,名人的一切行为决不能超越法律规则,因为法律是社会良知的底线,决不容侵犯,否则必将受到严惩。因为,对于法律的信仰是法治社会的最起码表征,也是社会维护稳定与平衡的基本要素。
其实,名人面对法律,保持对法律的信仰与尊崇,也是其对于社会的一种理性。他们的话语作为社会的强势语言,应该表达的是社会的常态与健康发展,成为社会的模仿标本,因此,时常提醒自己或是提醒他人尊重法律,不仅是对于社会法治规则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健康形象的维护与尊重。
据说,刘晓庆目前准备写一本《我在狱中》的书,对于她本人来说,一年多的羁押生活,的确有许多人生况味,包括人情世故,世态冷暖等,但我想,名人通过写书,制造效应,若仅限于使名人自己受益,境界还偏小了点;若能惠己及人,有所贡献于社会,其境界就大了。因此,如果要对社会有所启示的话,从名人的角度来谈谈对于法律的理解,对于自由与金钱的认知,也许对目前许多明星法律意识淡漠的危险有更好的教育意义。同时,在法制环境尚不完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的时期,名人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对法律的信仰敬畏之心,其社会的无形效益较之通过惩罚、打击等的刚性的法律宣传更能得到社会的认同与理解。楚翰(广州市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