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我受中国歌剧舞剧院的委托,创作音乐剧《花木兰》,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写一个大家都买票去看的音乐剧,不是送票,不是在剧场里80%坐满了自己的亲戚朋友和朋友的朋友……
我这样想是因为我知道我们的国情,在音乐文化渊源深厚的法国,99%的音乐税收来自流行音乐,古典音乐的税收只占1%,而这1%中,又有99%来自现代音乐作品……
更何况在中国呢,所以我的想法实在不是什么谦虚,甚至还带点理想主义的色彩,一切从国情出发,先别急着界定自己的音乐风格是“普契尼”、“柴大师”还是“贝多芬”,想到他们,我还有少年时代的“心潮澎湃”,但是想到在咏叹调下不落泪而流“哈喇司”的睡着的人,想到在交响乐中蹦出的手机铃声,我就有“中年老成”的现实心态:甭“普契尼”了,甭歌剧了,把音乐剧“普及”开来是第一要事,于是,写一个好听好看的音乐剧,成为我的理想。
“音乐剧”在中国已经算一个流行词汇,不用多少解释就会有普遍的认同感。〈蝴蝶夫人〉去年夏日带来浅力庆太的审美取向和艺术追求;《巴黎圣母院》给北京带来了一个“法式风情”的圣诞节,不久,《猫》也要登陆上海,DVD 的普及还把《艺术家的生涯》〈剧院幽灵〉带到了我们的家中。
音乐剧在中国是个流行词汇
为什么喜欢音乐剧?
——第一个理由:音乐剧容易好听好看。
看过音乐剧的人都特别容易兴奋,而且基本上都能绘声绘色的描述其中的段落,比如《西贡小姐》把飞机搁上了舞台,在多明戈的《阿伊达》里,大象都牵来了……没有一个音乐剧是相同的模式,它的包容性和可变性太大了,几乎什么艺术形式都可以被它接纳并融合为一个更完美的更有整体感的艺术形式。
在唱法上,它接受各种音色,各种音区,可以使用多种处理方式;在配器上,对写作的要求和采用的配器方式也没有严格的限制,在表达方式上和表现手法上,音乐剧把歌、舞、唱都划归到一个主题线上,对服音美化道的统一和协调有更高的要求……
第二个理由——这是一个神奇的化学反应
这些概念性的东西,好象现在已经是共识了,怎样让我们的音乐剧好听好看?还有更独特的答案。
把这些声歌舞和故事统筹到一起,是一个化学反应,将这些元素以何种比例进行融合,什么样的方式组合将获得最佳妙的表现效果?是我们在创作中着力考虑的问题。
就好象音符都是那么几个,不同的组合就决定了“贝多芬”和“高分贝噪音”的区别,对不同风格和元素的组合方式是我们作品品质的关键。
欣赏的问题解决之后,创作的问题就变得更加迫切。
“制作原创音乐剧“在中国是个老问题
“中国原创音乐剧没有市场,没有观众”。对于这样的论断,我们并不陌生。咱先甭怪观众,甭说中国人审美又怎么了,埋怨市场又怎么了,制度又怎么了,先说说咱自己的问题。
不是音乐剧不好,是没有好的音乐剧。如果音乐写得不好,演员唱得不好,你凭什么让观众掏钱打车去剧场里坐两小时。所以,要让音乐剧有人看,首先得好听好看。
问题之一:国内不乏“单项冠军”,但“全能冠军”还不成气
是我们音乐剧演员的缺乏。音乐剧演员要能歌能舞还要能演,而且是连续2个小时的真唱真跳真演,不是什么单曲演唱再动几下胳膊或者是MTV的剪辑后产品,这对国内演员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考验,国内不乏“单项冠军”,但“全能冠军”还不成气候,所以,原创音乐剧的最后一个“展示作品”的环节往往掉了链子。
问题之二——这是一个行业价值链,需要整体创作力
当然,演员问题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我想,就是有人撩下1000万,2000万的,也不是什么人都敢说,这钱能砸出一个好的音乐剧来的,这就是一个整体艺术水准和艺术创作力的问题了。
音乐剧制作是一个行业行为,集体行为,而且是一个整体集成性很高的行业:作曲、编剧 、录音、导演、演唱、舞蹈、舞台、推广……只有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极至,整体价值才会尽善尽美,而反过来,任何一个环节的贬值,整体效果就将大打折扣。火了能大红大紫,砸了就得既陪夫人又折兵。
问题之三——我们对自身音乐语言的理解有误区
在中文门户网站敲入“音乐剧”,你不会看到太多的搜索链接,但要是在GOOGLE 上敲入MUCICAL OPREA,你会看的看到数以十万计的站点……我们有些孤单。
我们的音乐评论家不要在说到<猫>说到<巴黎圣母院>的时候眉飞色舞,而说到我们自己的音乐剧的时候,却满怀鄙夷的说:中国人缺少音乐剧的天赋…其实,中国人对于自身的音乐语言的理解是有误区的,我们完全有自己的音乐风格和创作原创音乐的能力,但能力和最后的行为之间还有太多我们不可控的因素,需要很多人一起向一个方向努力。
……但并不就因此忙着宣称要“拯救”要“扭转”要……网络时代是快鱼吃慢鱼,我们应该一直在行动。
我们相信每一个ACTION都会有REACTION,每个环节,每一个完美主义的追求都会让价值链升值;而每个人,每个团体的一小步都会聚沙成塔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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