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大学生
公益文化艺术大赛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
联合主办
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组委会
2004年9月
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方案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积极开展文化艺术等社会实践,培育公益理念、倡导公益文化、弘扬公益精神、推进公益事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
“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是开展青年社会实践增长才干、增进学生交流、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有效平台,是独具大学生个性魅力的赛事;是目前国内大学生利用自创文艺作品锻炼自我能力,展现当代大学生青春风采的高级别赛事;是倡导大学生公益意识,号召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一次国家级赛事。
一、大赛宗旨
(一)培育大学生公益理念、推动大学生开展公益实践,带动社会各届公益活动的发展。
(二)提高社会各界对公益事业的关注程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公益事业。
(三)建设校园活动品牌,增进大学生思想和艺术交流。
(四)为我国公益事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大赛支持
(一)大赛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和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主办;各地由团省(市)委牵头,联合文化、教育、广电等部门及分赛区承办单位成立当地分赛区组委会,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二)邀请全国著名社会公益活动家、艺术家、教育家等有关权威人士担任大赛顾问和评委,指导大赛工作,评选出优秀节目。同时由比赛所在地的公证处对各类各级赛事进行现场公证,以保证大赛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大赛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颁奖晚会和总决赛节目精编,并将得到全国众多媒体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三、大赛影响
(一)社会影响:此次活动将引导社会对公益事业的关注,把大学生作为公益事业的标志性群体,抓好长效建设,并以大学生这一新生力量带动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到公益事业建设之中。
(二)经济效益:积极鼓励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中外企业参与本次活动,同时为参与活动的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宣传空间和广阔的展示平台。
(三)校园影响:在全国近2000所大专院校、近一千二百万在校学生中掀起一股展示自我风采的热潮。通过当代大学生在这次实践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展示大学生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的风貌,使大学生成为主旋律的倡导者、实践者,净化大学生社会文化网络环境,力求打造国内第一校园活动品牌。把大赛办成大学生自己的节日,为大学生毕业就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窗口。
(四)媒体效果:借助全国主流的大众、娱乐、时尚媒体的多层次报道,对活动进行推广和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多种传播手段,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和包装本次活动, 力求营造一个有利于我国公益事业未来发展的强势媒体环境。
(五)广泛参与:大赛共分歌曲、校园戏剧、书画、DV、摄影等九项比赛,鼓励原创作品,形式多样,兼容并包。预计参赛的高校学生达十万人左右,高校初选出近四万件作品,其中二千多个作品进入省赛区评选,近二百个优胜作品参加决赛和总决赛,近千家媒体跟踪报道达五万条,重点受众人群数千万。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共青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北京东方前程国际教育研究院
(四)职责分工
1、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是本次大赛的最高权力机构,(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一)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方案制定、启动、宣传及各项决赛等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分赛区比赛进展。
2、分赛区组委会:
分赛区组委会是当地比赛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地团省(市)委牵头并联合文化、教育、广电等部门及当地承办单位组成。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负责本赛区方案制定、启动、宣传及各项决赛等活动的组织实施。
五、大赛内容
(一)主题
弘扬公益精神,倡导公益文化,开展公益实践,塑造公益形象
(二)项目
本次大赛分为歌曲、青春服饰风采、书画、摄影、DV、动漫、校园戏剧、雕塑和公益广告共9项,其中以歌曲大赛为主项。
(三)大赛形式
“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以全国主要大专院校为阵地,号召所有高校学生积极加入这场声势浩大的公益赛事,以省决赛——决赛——总决赛的选拔模式开展选拔。首先以省为单位举行分赛区省决赛,并由分赛区当地省级电视台播出节目评选实况以及参赛花絮。胜出的优秀作品参加决赛及总决赛,总决赛节目精编和颁奖晚会将在中央电视台三套播出。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1、参赛对象
全国各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含艺术类专业院校、军队院校和民办大学)的在校学生。
2、内容
各类比赛的作品要艺术地反映现实生活,宣传公益思想、弘扬公益精神、倡导公益行为。所有比赛项目鼓励原创,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大胆创新、个性突出、风格多样、热情活泼。
3、报名与费用
均以学校为单位,向本省(市)分赛区组委会报名参赛。
无论是报名,还是入围选手参加省决赛、决赛、总决赛和颁奖晚会的交通、住宿和培训,均为免费。
4、资格复审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三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大赛组委会将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项。
六、时间安排
(一)赛事准备阶段(2004.8~2004.9)
主要内容:
Ø成立常务工作组;
Ø完成大赛整体活动执行方案等相关文件;
Ø评估和推荐本地有实力的企业承办、冠名、协办等工作;
Ø布置全国团委系统相关人员配合工作,组织宣传。
(二)省决赛阶段(2004.10~2005.1)
主要内容:
Ø各省级赛区分别进行组织、报名、初赛及省决赛等工作;
Ø各分项赛事全国决赛;
Ø全国范围“中华学子爱心传递万里行”活动;
Ø全国范围“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活动月”活动。
(三)决赛阶段(2005.2-3)
主要内容:
Ø香格里拉市、拉萨市、青海湖、嘉峪关决赛
为体现本次大赛的公益性,提升大学生的公益意识,吸引大学生关注西部,并积极投身于西部事业,大赛组委会拟在西南设立四个决赛场地:香格里拉市、拉萨市、青海湖、嘉峪关,各省决赛胜出作品以抽签方式划入决赛分区。各省级赛区将全国决赛入围选手名单于2005年1月底前报送总决赛组委会。
Ø勤工助学公益工程;
Ø公益之星评选和公益论坛。
(四)总决赛及颁奖晚会(2005.3-5)
主要内容:
全国决赛的胜出作品将参加在首都北京举行的总决赛及颁奖晚会,总决赛会场拟设在新世纪标志性建筑——中华世纪坛广场,书画、摄影和雕塑三项比赛的获奖作品同时展出,作品并以电视录播形式播出,颁奖晚会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五)集中播出阶段(2005.5)
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总决赛比赛节目精编及颁奖晚会。
七、大赛相关公益活动
(一)中华学子爱心传递万里行
该活动的主题是“真情互动,心系贫困大学生”,由各地大学生志愿者组织车队,从北京出发,分六条路线向全国三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余座城市依次进行爱心传递活动。所到每座城市将举行接旗仪式、公益演讲和书画艺术品义卖活动。艺术品全部由近千位中华名书画家捐赠,捐赠作品的艺术家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义卖活动由当地团省(市)委和各高校团委组织,所有义卖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捐助当地贫困大学生,由各团委和省组委会负责分发给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在校学生。该活动预计有直接关注群体800万人次,间接关注群体上亿人次。
(二)勤工助学工程
随着高校扩招和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再加上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在全国一千二百多万大学生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率平均已达20%,特困生占8-10%。资助高校特困生已成为令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本工程以公益为主题,以人文为特点,将发动社会力量,组织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积极投身于公益事业,提供务工名额以力所能及的方式救助在校贫困大学生,为其提供短期工作机会,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组委会将向有关企业颁发奖牌和证书。
(三)中国大学生公益之星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大学生积极参与公益实践活动,表彰在公益实践中成绩突出的大学生,共青团中央决定在全国高校开展“中国大学生公益之星”评选活动。评选标准是在热心公益、实践公益、倡导公益等方面成绩显著,其事迹和精神有利于在大学生中树公益新风。大赛组委会将积极配合大赛开展此项活动。各省级团委也要组织当地大学生的“公益之星”的评选活动。
(四)大学生公益论坛
以论坛的形式就大学生如何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进行现场交流,对当代全国公益事业的发展进行前瞻性的研讨,以提高企业和社会人士对公益事业的关注。以学校为单位,由校团委选举的“公益之星”代表参加与关注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对话。最佳发言人将出席总决赛颁奖现场,并由知名人士授予“公益宣言大使”的称号及证书。
(五)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活动月
为使本届大赛能创造良好的公益文化氛围,组委会决定把大赛全面展开的11月定为“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活动月”,此次公益文化艺术节将号召全国各高校在11月份举办相关的公益文化活动;大赛组委会将对这些相关活动提供媒体宣传支持,并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专题报道。
八、宣传策略
(一)主导方针
采用各省市电视台对大赛活动各个阶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传播,并结合中央、地方相关平面媒体及众多网络媒体传播赛事。
(二)传播渠道
1、纵向传播
运用中央级媒体、省级平面媒体、艺术类媒体、青年读物、青年电视节目等相关目标受众媒体启动宣传。
协办媒体(排名不分先后):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青年参考、北京青年周刊、新华社、中国教育报、新青年、当代青年、青年博览、青年文摘、时代青年及各省具有影响力的报刊杂志和各省市广播电台等。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电台、各省市电视台。
2、立体传播
建立大赛主题网站、专题栏目。
建立大赛主题网站、相关网络链接,实现网络搜索工具直接搜索,每天更新大赛内容及新闻,各地赛事报道及分赛区组织介绍,网络点评、留言及参赛选手介绍。
(三)传播策略
1、广度宣传(活动推介)
(1)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文艺频道(中央三套)大赛宣传片播放;
(2)DM: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宣传手册10万份;
(3)POP:印制活动相关POP海报60万份(规格:大对开),在全国所有高校内张贴;
(4)大型记者招待会两次。(全国大赛启动新闻发布会及总决赛场地及选手名单公布新闻发布会)。
2、深度宣传(形成新闻阵容)
(1)平面媒体:全国各大主流报纸100家左右,主流杂志35家左右;
(2)广播媒体:全国主流广播频道30家左右;
(3)电视媒体:全国主流电视栏目35家左右。
3、强势宣传(硬性广告)
(1)平面媒体:选择中央主流大众报纸10-20家,发布平面大赛告知式广告50次。
(2)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文艺频道及各地方电视台。
九、企业赞助回报
利用各类媒体交互性地进行宣传;制作大赛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制作精美宣传画册、会刊和大赛盛况VCD;各级赛场大幅展板、条幅宣传;各级赛事现场广告等。(详见招商方案)
十、大赛安排
(一)奖项设置
赛 事名额范围
中国大学生公益之星15各分赛区查可推荐15名候选人参评
中国大学生公公益文化艺术奖项公益歌曲大赛10金奖、银奖、铜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创作奖、最受喜爱奖、最具特色奖、最佳配乐奖及入围奖
DIY服饰风尚秀中华大赛20冠军、亚军、季军、最具表演奖、最上镜奖、最具人气奖、最具才艺奖、最佳智慧奖、最佳形象奖、最佳潜力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大学生时尚服装师奖
“公益视线”DV大赛10优胜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拍摄奖、最佳入围奖、鼓励奖评,评选“公益DV大使”
校园剧场大赛10最佳编排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导演奖、最具特色奖、最具公益奖、及优秀奖若干
公益动漫大赛10闪客盟主、部落之星、动漫先锋、及“新新闪族”若干
公益广告大赛10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选奖、鼓励奖等
“中华魂”书画大赛10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展奖、入选奖、鼓励奖等
“梦想中国”雕塑设计大赛10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选奖、鼓励奖等
“公益广角”摄影大赛10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选奖、鼓励奖等
中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贡献奖若干大赛冠名单位
中国大学生公益文化大赛组织奖若干组织工作出色的省、高校团委及电视台
除以上奖项外,大赛将向参与决赛的所有作品颁发参赛证书。
组委会将根据参赛组织单位的组织情况颁发“全国十大公益文化艺术院校”;为支持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事业的学院领导颁发“重视公益文化艺术教育家”称号;为参赛组织工作出色的团组织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将在大赛组委会网站、协办媒体上公布。各辐射赛事胜出者将参加总决赛颁奖现场,同时晚会公布大赛组委会评出的“中国大学生公益之星”名单,并与获奖选手一起由政府领导颁奖。
(二)奖励办法
1、金、银、铜奖获奖选手将由“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奖品和获奖证书。
2、获奖歌手奖将有望加入“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团”。
3、决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选手有望签约各大唱片公司以及华语优秀唱片公司而成为专业歌手。
4、各项艺术比赛的获奖者,在申请加入该项艺术家协会或作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性大赛(或大展)的资格。
5、特别奖励:组委会将从参加本次活动中选出1-3名形象气质优秀并确有唱功实力的选手,免费提供赴北京录制单曲的机会。
十一、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这次大赛是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大学生树立公益意识的全国性综合赛事,涉及面宽、影响力大。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各省级团委要把大赛当作共青团建设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来抓,确定相关部门牵头负责,认真组织筹划,密切配合大赛组委会工作。创造性地向全国展示本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建设成果和大学生风采,展示本省公益文化成就。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省组委会要负责本省区的大赛策划和组织工作,结合本省的在域文化、经济特色、民族特点和艺术优势,办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赛事。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动大学生踊跃参赛。本次大赛程序较多,各地在组织工作中要做到认真细致,万无一失。
(三)认真推选,严格把关。
大赛组委会要指派专人负责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真正把优秀的能反映大学生水平和风貌的作品和新人选出来、推出去。大赛要成为弘扬主旋律的阵地,成为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的展示平台,各地参赛作品要在思想性、艺术性上严格把关,严禁错误观点和言论的侵入。
(四)大赛经费要求。
大赛及分赛区比赛的经费全部由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赞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赛选手及参赛单位收取费用。
(五)大赛奖项的评选。
对于大赛的评奖,不得有暗箱操作行为,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各分赛区的决赛必须请当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六)大赛的纪律检查。
大赛各级组委会,必须设立纪检组,设立专线投诉电话,接受并处理投诉,电话号码在宣传海报、主题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宣传中公示。接到的所有投诉,要立刻处理,并将投诉内容及处理结果立即上报北京大赛组委会督查组并落实文字至大赛组委会。
(七)有关赛事进程汇报的要求。
各地在组织推荐工作中的落实情况和有关问题,必须定期(每周一次)向大赛组委会汇报;出现突发事件或问题,要求在2小时内告知大赛组委会,不得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八)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组委会
电话 :6442-2670/2671转
传真:6445377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路安圣苑C座603室
邮政编码:100029
网址:www.caccac.org
E-mail:cac888@126.com
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组委会
二00四年九月
附件一:
大赛组委会主任、委员及秘书长名单
职 务名 单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 任赵 勇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袁贵仁教育部副部长
周和平文化部副部长
胡占凡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
委员曹东新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主任
冯 刚教育部社政司副司长
蔺永钧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副司长
王丹彦国家广电总局总编室副主任
罗 杨中国文联办公厅主任
赵立凡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
秘书长郝向宏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管理事务。
办公室由下列职能部门构成:
主 任:胡一川 常务副主任:赵洪利
副 主 任:邓 波
内 联 部:齐国章 外 联 部:邓 波
监 督 组:胡一川 赵洪利 邓 波
大赛法律支持:王丽媛律师(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