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运作程序化、规范化、使大赛越办越好,依据大赛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赛资格
所有在校大专、本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二、参赛类别
1、平面广告
2、影视广告
3、广播广告
4、网络广告
5、广告策划案
6、公益广告
三、各类作品评审标准。
1、各类作品的评审标准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兼顾考虑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作品的执行水平、创作手段、包含的先进技术含量、民族文化特色等。
2、 评审鼓励为中国广告事业发展做出的创新性贡献。
3、评审中发现作品在内容、形式上有严重违反《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以及违反民族文化传统、公认道德价值标准、行业规范的情况,采取一票否决,不得获奖。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平面类作品:
①参赛作品打印为A3(297×420mm)规格,牢固粘贴裱在400×500mm黑色KD板上,参赛报名表粘贴在KD板背面,系列作品需要在背面注明(评审时由组委会工作人员在正面粘贴序列号码)。
②所有作品正面展示部分均不得标注学校、单位、姓名,或者其他可以识别作者以及参赛单位的记号。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2、影视作品:
①参赛作品编辑后刻制在光盘上,时间不得超过30秒。
②参赛报名表和光盘一起妥善包装。
③作品内容部分不得标注学校、单位、姓名,或者其他可以识别作者以及参赛单位的记号。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3、广播作品:
①参赛作品编辑后刻制在光盘上,时间不得超过30秒。
②参赛报名表和光盘一起妥善包装。
③作品内容部分不得标注学校、单位、姓名,或者其他可以识别作者以及参赛单位的记号。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4、网络作品:
①一个广告选题的参赛作品包括一个横幅广告及一页广告网页,要求刻成光盘。尺寸要求800×600 Pixel,文件容量小于200k,时间少于60秒。
②参赛报名表和光盘一起妥善包装。
③作品内容部分不得标注学校、单位、姓名,或者其他可以识别作者以及参赛单位的记号。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5、广告策划案:
①广告策划案主要应该包括下列内容:1、内容提要;2、市场环境分析;3、营销提案;4、创意设计提案;5、媒介提案;6、广告预算等内容;
②策划案打印为A4纸,左右边距:31.7mm,上下边距:25.4mm,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距1.5倍,篇幅一般不得超过50页。
③作品须装订成册,整洁、美观。
④数据资料翔实。
⑤作品内容部分不得标注学校、单位、姓名,或者其他可以识别作者以及参赛单位的记号。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⑥评分标准:1、内容提要:10分;2、市场环境分析:20分;3、营销提案:20分;4、创意设计提案:20分;5、媒介提案:10分;6、广告预算:10分;7、装帧设计:10分;
6、公益广告(参赛标准按平面、影视、广播、网络类标准要求执行)。
五、报送程序
为扩大受益面,推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大赛采取以分赛区为基础,一次参赛,两次评奖的方式进行。即以院校为单位首先将参赛作品报分赛区参评,在分赛区被评上入围奖以上作品,再由分赛区统一报送参加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评选。
六、奖项设置
全国大赛总赛区奖项设特、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奖。分赛区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入围奖。
七、全国参赛作品截稿时间
全国参赛作品截稿时间为2005年6月末,以邮戳为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东埠头1号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院内。
收 件 人: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
邮 编:100095
咨询电话:010-62400806/62452888/58612108
传 真:010-624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