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综艺大观 >正文

《徽州女人》侵权案败诉 主演面临法院强制执行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0:3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卜昌伟) 昨天,画家应天齐在京宣布,他诉黄梅戏《徽州女人》主演韩再芬名誉侵权一案经二次开庭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了韩再芬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因为韩再芬不执行终审判决,应天齐2月14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已接受了应天齐的申请。

  据了解,早在1998年画家应天齐与“《徽州女人》文化工作室”签订合同,约定以他
的系列版画作舞台美术,并出任《徽州女人》剧创意策划及美术顾问。然而2002年在北京的一次会议上,韩再芬宣读和散发了《<徽州女人>的往事与今天———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与我的心里话》一文,该文否认了应天齐版画在《徽州女人》一剧中的创意与演出效果,并指称版画和戏剧没多大关系,该文还使用了侮辱性语言谩骂应天齐。2003年1月至5月,韩再芬用手机多次向应天齐发出多条含有辱骂内容的短信息。一审法院据此判定韩再芬败诉,赔偿应天齐两万元精神抚慰金,并登报致歉。韩再芬不服判决,后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应天齐介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认为,上诉人韩再芬提出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的执行期限是2005年12月27日之前,但韩再芬从接到判决书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韩再芬并没有履行,所以我只好向法院申请对韩再芬实施强制执行了。”应天齐说。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8,200篇。


评论影行天下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