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斯、朱时茂新世纪在沪状告三家音像商侵权
http://ent.sina.com.cn 2001年01月03日05:28 中新社网站
中新上海网一月二日电:在新世纪的第一个工作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立为今年第一号知识产权案的,是著名喜剧演员陈佩斯、朱时茂状告三家音像制作出版商侵犯其著作权案。
据悉,去年岁末,陈、朱把状告武汉扬子音像出版社、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天鼎音像制品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的诉状递到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院经过审查决定受理,将其立为二00一年的第一号知识产权案,并已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陈佩斯、朱时茂诉称,一九九八年扬子出版社未经两人同意,擅自出版发行了收录有两人合作创作、表演的小品“大变活人”、“宇宙体操队选拔赛”、及“烤羊肉串”三个节目内容的“开心系列剧”VCD光盘一套。此后,扬子公司又委托中凯公司和天鼎公司作为总经销商销售该音像制品,致使侵权范围不断扩大。两人认为,三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制作、发行、销售侵权VCD光盘,在《中国电视报》、《文汇报》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两人经济损失人民币一百万元。(陆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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