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金钱镖》侵权案风波又起 原告要上诉
http://ent.sina.com.cn 2001年01月12日13:46 每日新报
新报北京电 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评书《十二金钱镖》侵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后,原告便一直声称保留上诉权利。昨天,原告终于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使刚刚平息下来的《十二金钱镖》侵权案急剧升温,风波再起。
原告上诉状中阐明了上诉的事实和理由,认为:1.原审法院仅认定二上诉人“《十二金钱镖》的获得报酬权”,未就署名权、作品完整权予以认定,认证事实不全面。2.原审法院未对被上诉人鞍山市广播电视局销售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3.由于原审法院未对侵权事实予以认定,在运用法律方面亦有不当之处。4.赔偿二上诉人因此案聘请律师的费用。原告在上诉状中提出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的民事判决书、二被上诉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等诉讼请求。(记者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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